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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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3-26 专业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工作要求,充分的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担当政治使命、履行政治职责为统领、以助推社会共治为重点,最大限度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延伸覆盖,法律服务功能全面拓展,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定位,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2022年6月底前,全市各区(镇)、街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入网格,实现本地区“网格+调解”“网格+普法”“网格+律师”模式的规范运行,网格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功能充分加强,切实构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对接体系,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得到一定效果提升。

  锦丰镇、南丰镇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基础,优化机制,实现创新突破。其他区(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设,规范日常工作运行。

  一是推动调解进网格。引导网格员加强对因疫情防控带来的物业管理、邻里、婚姻家庭、医患等方面矛盾纠纷的排查,并着重关注网格内企业的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尽早发现尽快处置,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建立调解员与网格员相互兼任制度,将网格员兼职人民调解员纳入人民调解案件“个案补贴”发放范围,提升网格员参与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积极性和专业性,依法化解矛盾;结合属地实际,充分的发挥非诉讼纠纷化解专家库作用,强化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网格内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指导,提高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工进网格,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加大安置帮教对象帮扶力度,摸清特殊人群活动动向和思想动态,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是推动律师进网格。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政府、园区、企业法律顾问”等服务资源,组织律师进网格,为居民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特别是对涉疫情旅游合同、餐饮服务合同、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因变更、解除导致的赔偿、定金等问题做好咨询解答;配合网格员参与矛盾调处、重点人员走访等工作,帮助解读法律和法规,开展网格员培训;加强对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和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研究,及时跟进开展个案指导,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帮助,依法帮助维权;围绕基层公共事务管理、重点项目创新,热情参加法律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建言献策;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及时提供法律保障,协助分层分类、上下联动做好事件解决、解释宣传和答复反馈工作,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推动法治宣传进网格。组织引导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法治宣传人员主动融入网格,全方面开展宪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加强法律知识专项培训,推动司法执法部门以及网格长、专兼职网格员、社区民警等网格人员联动开展法治宣传。引导普法类社会组织、民间文艺社团走村入户,大力开展特色鲜明的群众性主题活动和道德实践,提供点对点的法治宣传与服务,推动法治意识、道德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日常习惯,营造守法诚信、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引导网格内村(居)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增强基层自治能力,促进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

  (一)制定工作方案。区(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工作方案并于2021年12月底前报市司法局备案。

  (二)开展人员遴选。由网格化联动分中心向司法所(办)提供网格员名单,司法所依据《张家港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在全省农村培育“法律明白人”的实施建议》的有关要求遴选网格员兼任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确定进网格的律师,统一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并向市司法局报备。

  (三)建立工作机制。在网格公示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的服务事项清单和联系方式,增强法律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建立法律及业务培训制度,加强对兼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的培训教育;建立网格信息采集目录,加强与网格长的沟通联系,广泛收集网格内社情民意、矛盾纠纷隐患、群众涉法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等重点热点信息,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及时响应群众需求;建立与网格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司法行政服务职能得到及时有效发挥;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特点和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一直在改进服务供给方式,针对网格积极研发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法律服务产品,努力实现精准化、个性化服务。

  (四)拓展对接方式。采取现场服务与线上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服务对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苏解纷”微信小程序、“法润民生”微信群、12348热线和法律服务网站,积极引导群众“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加强司法行政业务系统与网格全要素信息采集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通过“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整合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服务,“一站式”满足群众各类法律服务需求。

  (四)加强工作指导。司法所(办)要根据相关要求督导兼职网格员日常工作的开展。指导网格员将人民调解案件信息录入人民调解小助手系统,并对形成的调解案卷进行审核,统一申报个案补贴;指导网格员根据要求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并形成“法律明白人”工作台账;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街道网格化联动分中心、司法所(办)要格外的重视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试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分工合作,提升工作质效,抓实抓细各项决策部署,为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加强工作融合。要把落实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作为全方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六大能力”的重要手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等抓好抓实。要统筹落实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工作与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工作要求,相互融合、共同推进。

  (三)加强经费保障。要落实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试点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逐步提升工作装备水平、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四)加强总结宣传。要做好信息数据收集,对阶段性工作进展成效、亮点创新做法以及典型人物事例,着力营造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的良好工作氛围。典型经验、创新案例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及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