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 诉求人举报权利不可滥用 利用12345热线违法犯罪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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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 诉求人举报权利不可滥用 利用12345热线违法犯罪受严惩

2024-04-11 服务成果

  核心提示:诉求人举报权利不可滥用,热线电话不是法外之地,反映诉求必须守法依规,否则会影响热线的高效与畅通,造成政务资源的浪费,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法律和法规,直面行政处罚或刑事审判。

  3 月16 日,北京密云法院公开审理李某利用12345 热线举报敲诈勒索案。李铁静/摄

  北京12345市民服务热线热线)经过整合实现全市“一号响应”后,经过两年的发展,确立了以12345热线为主要依托的“接诉即办”机制。

  如今“接诉即办”慢慢的变成了北京城市运行的“晴雨表”、市民诉求的“呼叫哨”,党委政府与企业群众的“连心桥”。

  12345热线为响应市民诉求开辟了“高速公路”,但同时也要看到,现实中,为达到非法目的拨打12345热线的行为时有发生。

  拨打12345热线编造虚假举报信息;捏造事实违规举报、诬告陷害;利用12345热线举报敲诈勒索他人……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两起涉利用12345热线实施犯罪案件。

  此外,密云法院在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积极建立联动机制,与密云区城市指挥管理中心签订了《建立12345热线工作联动机制的协议》。双方围绕资源共享、机制共建、工作共联、宣传共促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助力深入推动“接诉即办”工作机制,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切实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不断的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成效。

  拨打12345热线举报他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值得提倡,但是以继续举报威胁,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就涉嫌违法犯罪。

  3月16日,密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12345热线举报涉嫌敲诈勒索他人的案件。

  2019年11月16日,被告人赵某拨打12345热线举报同村某砂石料厂运输车辆超载。12345热线在接举报后,将信息转给122报警台,密云区太师屯镇某检查站交警在接到指挥调度后,对该砂石料厂一辆正在驶出的运输车辆进行过磅检查,发现确有超载行为,遂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后赵某以举报砂石料厂存在超载、扬尘为要挟,通过中间人转达,向砂石料厂索要人民币1万元。砂石料厂负责人将1万元交给赵某后担心其接着来进行敲诈,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由此案发。

  随后,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向密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公民财产权利,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赵某称,他虽是本着要钱的目的去的砂石料厂,但因为料厂的人在录像,他就没敢拿钱。料厂的人是按照他的要求把钱给他指定的人,但该人并未将钱给他。赵某觉得自身系敲诈勒索未遂。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虽然拒不承认取得了钱财,但在案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条,足以证实被害人按照赵某的要求,向赵某指定的人员交付了财物,该指定人员已将财物向赵某交付。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被告人赵某通过拨打12345热线举报被害人公司车辆存在超载的行为,有利于维护良好的道路交互与通行运输管理秩序,本应得到鼓励和提倡,但赵某在该公司车辆被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后,为达到强行向被害人索取财物的目的,以继续举报该企业存在扬尘、车辆超载等为要挟,使被害人因惧怕被再次举报会影响经营而被迫向其支付1万元。赵某利用举报权对他人进行威胁,进而达到非法索要财物之目的的行为,不但与法律赋予公民举报权的初衷相悖,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还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

  密云法院判决的另一案例中,有人以借钱为目的,多次拨打12345热线恶意举报,甚至谎报火警,最终,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李某今年40岁,因手头拮据,便萌生了向身边的亲属和朋友借钱的想法。李某首先想到了其表哥郑某(某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多次打电话向郑某借钱,但郑某未同意。李某对此怀恨在心,多次拨打12345等热线电话,谎称郑某的工厂在疫情防控期间通风设备不好、有违建等,借此给郑某施压。后又通过他人向与其并不认识的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借钱,陈某最初不肯借,李某故伎重施,又多次拨打12345热线谎称陈某的公司环保不过关,有大气污染等问题,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对郑某、陈某进行辱骂、恐吓。被恶意举报的二人不堪其扰,最终分别借给李某5000元和3万元,后李某归还陈某1万元。

  2020年9月14日,李某因再次向郑某借钱未果,拨打12345热线电话举报郑某的乐园厂房发生火灾,密云区消防支队接119指挥调度后调派密云区十里堡消防中队、密云区鼓楼消防中队10辆消防车、30余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却并未发现火情,后将此情况通报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由此案发。

  被害人陈某曾称:“虽然说是借,但实际上的意思就是给,我也没指望李某能还我钱,我就希望给了钱以后他不再骚扰我,不再恶意举报我公司。”郑某也曾表示:“李某多次恶意拨打12345举报我企业违规,各职能部门也多次到我公司检查,虽没有检查出李某所反映的问题,但我已经疲于应对,影响了我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浪费国家职能部门资源。他谎报火警一事,消防员、民警、安监局、镇政府各部门当时都到场了,影响十分恶劣。”

  该案主审法官介绍,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列举了寻衅滋事罪的几种情形,其中第一款第(二)项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司法解释将上述“情节恶劣”的要件进一步明确为:“多次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极度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为达到借钱目的,多次通过打电话和发微信方式辱骂郑某和陈某,并编造事实拨打热线电话,借此对二人进行恐吓威胁,其行为达到3次以上,足以认定为“情节恶劣”,其谎报火警的行为严重破坏消防救援秩序,给被害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了恶劣影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对其定罪处罚。

  上述案例中,企图利用12345热线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还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密云区政府办副主任、城市指挥管理中心主任蔡全新表示,除以上情形外,利用12345热线实施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还包括问题已解决仍反复拨打、为达个人目的举报他人违法犯罪但经查证不属实、拨打热线侮辱诽谤他人等情形。

  密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金表示,此类行为不仅占用热线资源、造成政务服务资源的浪费,也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他提醒公众,诉求人举报权利不可滥用,反映诉求必须守法依规,否则会影响热线的高效与畅通,造成政务资源的浪费,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法律和法规,直面行政处罚或刑事审判。

  为依法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维护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秩序,密云法院积极与区城市管理中心对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发挥了人民法院参与治理、源头化解、维护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密云区法院将与区城市指挥中心开展深入对接,使联动机制落地见效,推动信息融合、人员整合、联动配合,携手为平安密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两年内实施了多次辱骂他人、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李某从建筑物内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高空抛物罪;李某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使用暴力,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还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依法应予三罪并罚。

  原标题:《拍案 诉求人举报权利不可滥用 利用12345热线违法犯罪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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