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泰刑事通讯(No4)2023

周泰刑事通讯(No4)2023

  欢迎参阅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委员会为您呈现的《周泰刑事通讯》2023年第四期(总第十三期),本期通讯主要内容包括:

  介绍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自2023年10月份以来的刑事工作动态,包括周泰律师正在办理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取得的良好成果及周泰律师参与各类刑事法律活动的工作动态。

  我所律师杨含青承办的姜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辩护律师反复查阅卷宗材料,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辩护律师坚持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当事人构成诈骗罪,有关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皆未查清,于是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充分发表法律意见。经退回补充侦查,检察机关仍然认为认定当事人构成诈骗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观点,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辩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共同打造的《刑事辩护实务》课程顺利收官。该课程利用真实案例,围绕模拟法庭实训进行点评,针对性地结合案例展开深入分析和讲解。授课教师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计划、肖中华两位教授和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王兆峰博士领衔的资深刑辩团队。

  2023年11月1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侯爱文律师荣幸当选为北京市第十二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2023年11月6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受邀参加“周泰·书声”的录制,与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江溯等多名专家学者共同品读由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陈兴良独著的《共同犯罪论(第四版)》。

  2023年11月15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鑫律师、合伙人薛永奎律师、合伙人何宝明律师、秦圣卓律师受邀参加“周泰·焦点”第十六期录制,与南京大学经济刑法研究所所长孙国祥教授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亮点及深刻内涵进行解读。

  2023年11月16,北航法学院“企业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系列课程接着来进行,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鑫律师讲授的第七讲“企业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防范”圆满举办。本次课程由北航法学院院务委员吉冠浩副教授主持,周泰律所周泰研究院执行院长史玥老师也出席了本次课程。

  2023年11月20日,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江溯教授和中国法LLM项目留学生一行16人到访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周泰律所承担了中国法LLM项目主干课《Chinese Criminal Law and Procedure》(中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中“实践课堂”的授课任务,由律师参与讲解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周泰律所出席代表包括合伙人何宝明律师、合伙人张缙律师,以及周泰研究院执行院长史玥老师。

  2023年11月2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与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网络暴力治理法治化研究》:治理网络暴力防范‘按键伤人’——网络暴力法治化治理研讨会”在线上播出。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陈鑫律师担任主持,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业务管理中心主任陈明律师进行致辞,邀请了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侯爱文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宝明律师与多位专家学者共同与这本书的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刘艳红老师探讨、品读新编《网络暴力治理法治化研究》,并就如何防范治理网络“按键伤人”展开讨论。

  2023年11月23日,北航法学院“企业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实践教学系列课程,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讲授第八讲“企业刑事危机管理”。他首先介绍了企业的危机问题,再结合温州案例、陈某某案等,强调刑事危机管理的效果差异明显,要运用合适的办法来进行危机管理并从五个方面展开详述,为本期课程迎来圆满收官。

  2023年11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计划老师和选修人学院《刑事辩护实务》课的部分同学及助教一行15人到访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本次校外课堂暨“人科学生与周泰青年律师交流会”是对秋季学期校内七讲实务课的有效补充和延展,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青年刑事律师秦圣卓、李瑞雪、蔡诗涵受邀参加,并做了精彩分享。

  1. 2023年11月30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权益合伙人侯爱文律师、高级合伙人陈鑫律师、合伙人张缙律师、杨含青律师受邀参加“周泰·书声”的录制,与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江溯等多名专家学者共同品读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奋飞教授独著的《刑事辩护的模式》。

  2023年12月6日,由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共同举办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律讲堂》栏目第二届北京市西城区律师主讲人选拔活动在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举行。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侯爱文律师、合伙人张缙律师在本次选拔活动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

  2023年12月7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侯爱文律师受邀参加西城区律师协会成功举办2023年度典型案例分享会,直观生动地介绍了所承办的典型案件,展现了辩护人运用恰当的辩护策略,在被告单位认罪认罚具结的情况下争取到无罪的结果。

  2023年12月10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受邀参加首届中国法学创新与刑事一体化发展高端论坛,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与各位法学专家就主题为“刑事一体化视角下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基本思路与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对线

  《坚定法律信仰 无罪不期而遇——已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喜迎无罪判决丨周泰业绩》

  本文记录疫情期间办理案件,历经集中隔离十四天,在海拔三千多米高原地区,伴随着高原反应进行庭审,被告人被告单位已接受检察院量刑建议,辩护人严把案件事实关和法律关,内心坚守法律的一片净土,艰难打开无罪辩护空间,经过有效辩护和沟通,收获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全面无罪的判决。

  《律师分毫不让,硬刚证据细节,终获诈骗无罪、开设赌场减轻处罚——又一精细辩护成功案例》

  本文系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与聂笑阳律师办案实录,详细的介绍了从诈骗、开设赌场两个罪名,预期刑期少说五至八年,到只剩开设赌场一个罪名,实际量刑十三个月中辩护人为维护当事人权益做的努力。

  本文系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秦圣卓律师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中第188号案例的精彩解读。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共八条,进一步修改完善行贿犯罪规定,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共30条,分为总体要求、立案与侦查、刑事追究、理、综合治理以及附则六部分。

  2023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的职责分工、启动程序、内容方式、标准把握、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全文共27条。

  2023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海警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印发《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要求具体办案过程中,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海警机构要充分的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2023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联合发布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申某富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曾某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付某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张某玉、张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3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助推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联合发布了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苏某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某中基集团、孟某、岑某集资诈骗案,郭某挪用资金案,郭某、王某职务侵占案,胡某等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023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非法行医类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于某非法行医案;宋某兰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宋某敏非法行医案;吴某荣非法行医案;许某越非法行医案;吴某娟非法行医案。

  2023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惩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刑事案例,包括周某琼等虚假诉讼案;刘某春、杨某勇虚假诉讼案;胡某利、陶某云虚假诉讼案;周某云虚假诉讼案;郑某等虚假诉讼案。

  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依法严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

  2023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4件依法严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分别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新某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夏某频等4人使用试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对环境造成污染案,江苏省常熟市神某针织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某兴等2人稀释污水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对环境造成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山东省滕州市索某某等4人安装干扰装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四川省攀枝花市钛某化工有限公司、钱某广等3人篡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02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7件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分别是:郑某等人假冒基金公司网络诈骗案,曹某等人利用虚假外汇交易平台诈骗案,武某凯等人非法荐股诱骗股民高位接盘诈骗案,唐某等人销售虚假保险打理财产的产品诈骗案,马某等人利用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集资诈骗案,张某强等人设立虚假期货投资平台诈骗案,蔡某轩等人销售虚假投资交易软件诈骗案。

  202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串通招投标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别是A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陈某等30人串通投标案;付某某、徐某某等7人串通投标案;陈某某、李某某等15人串通投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案;J公司、W公司、Y公司、洪某某等5人串通投标案;陈某某、邱某某等9人串通投标案。

  2023年11月6日,最高检以“假释监督”为主题发布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包括罪犯向某假释监督案、罪犯杨某某假释监督案、罪犯刘某某假释监督案、罪犯邹某某假释监督案、罪犯唐某假释监督案。

  1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刘某某等人诈骗案;郑某等7人诈骗、偷越国(边)境案;王某某等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案;李某等人诈骗案;鲍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案;李某等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钟某某等6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王某等人诈骗案;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督促规范固话批量申请业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行政公益诉讼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督促规范涉诈企业营业执照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3年12月8日,最高检发布了10起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周某某贪污、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傅某某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胡某某、许某某等人贪污、串通投标案;卢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宫某某、杨某某、王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原某某、李某甲、李某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陈某某等五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贪污、受贿案;刘某某等五人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王某某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鲁某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2023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赵某等人非法经营案,郭某钊等人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郑某东等人骗购外汇案,徐某悦等人非法经营案,李某杰非法经营案,章某虎、章某娴非法经营案,王某良等人非法经营案,张某群、吴某锐等人非法经营、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23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分别为柴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杜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某安建劳务公司、曾某某等5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苏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王某、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惩治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202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惩治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姜某帅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伪造身份证件,伪造武装部队印章案;孔某非合同诈骗案;罗某诈骗案;王某业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孙某良集资诈骗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擅长重大复杂经济纠纷诉讼及仲裁、刑事疑难案件的办理,主办了国内多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及刑民交叉案件,在社会上享有广泛盛誉。在其代理的一系列重大案件中,客户的人身权益和经济利益都争取到了较为满意的维护。现任全国律协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副所长,ALB2015年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入围钱伯斯2022-2004年大中华区内地诉讼律师榜单。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曾在检察机关、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工作。具有多年处理重大复杂经济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及刑民交叉、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经验。曾经或正在为多家跨国公司、大型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诉讼法律服务;曾主办或参与办理过多起国内较有一定的影响力的诉讼案件。曾为全国人工委、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全国律协等多个部门几十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提供意见或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学学士。曾于检察系统工作,有十年以上的公诉方工作经验。全面掌握司法机关各类案件办理思维以及审查重点,擅长刑事合规检查及应对、刑事辩护等。多次担任厅局级干部、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人私营企业经营者犯罪案件辩护人;为多家公司进行刑事合规建设,有效提供事前防范机制,减少企业法律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曾在检察机关工作十三年,对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刑事政策、法律适用问题有全方位的研究与了解。执业以来先后办理领导干部、企业高管等贪污、受贿、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重大责任事故、非法占用农用地以及组织领导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罪等一系列重大复杂案件。擅长为企业经营者及高管提供法律服务,处理重大公司法律事务;为公司可以提供合规审查、规划与应对等一系列合规建设服务,建设风险防控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先后任职于检察机关、政府机关、大型国有控股公司集团、德恒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曾任某检察院公诉处负责人,北京市十佳公诉人。十五年法律相关从业经验,专注企业及个人刑事法律风险合规、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案件办理。擅长处理企业及个人重大疑难复杂事项,提供全方位法律解决方案,曾经或正在为多家央企、大型民企、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提供法律服务,主办或参与办理多起官员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重大涉黑涉恶犯罪及刑民交叉案件。

  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曾在北京市某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九年,任审判员、员额法官,累计办理过近1000件各类型刑事案件,办案类型全面、审判经验比较丰富、业务能力突出,多次荣获各级表彰。长期聚焦并深耕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办理,尤其对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等类型案件有着专业的思考和研究。曾长期担任金融犯罪审判团队的办案骨干,其中办理非法集资等各类金融犯罪案件高达200件,拥有极其丰富的实务经验。

  荷兰莱顿大学国际刑法高阶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公法硕士。具有多年国际刑事诉讼、中国国内刑事诉讼的实务经验。曾在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担任民主柬埔寨前高级领导人农谢的辩护团队法律顾问,并曾在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欧洲人权法院工作、实习。擅长处理复杂刑事诉讼案件和涉外刑事诉讼业务,能熟练使用中英双语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