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快收藏!吉林大学财务业务一问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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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快收藏!吉林大学财务业务一问一答

  • 服务内容

  为了进一步让广大师生了解财务报销、学生缴费、工薪发放、财务综合信息门户操作等业务流程,提高财务工作效率,提升财务服务水平,现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向全校师生普及财务业务,以便师生了解查阅。

  经办人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须印有“税务局监制章”,收据须印有“财政监制章”;发票上须加盖填开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财政监制票据须加盖填开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付款单位应为“吉林大学”;票据各联应一次性打印或复写。

  1.基础要求:抬头、开票日期、商品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等信息应填写齐全、字迹清晰,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并加盖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发票)或财务专用章(收据)。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须加盖税务机关专用章。

  2.明细清单:发票内容只填写“办公用品、文具、材料、图书、印刷、加工、服务”等笼统字样而无具体品名、数量、单价的,须附明细清单,并加盖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明细清单的总金额须与发票金额相符。

  5.票据如何验线.增值税发票。单张票面价税合计金额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即纸版发票)、单张票面价税合计金额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均需通过指定渠道进行查验后方可投递报销。查验方法如下:

  (1)登录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查验(),选择“网上预约报账——增值税发票查验”模块进行查验,投递时勾选已认证的发票,打印出网上报账单。

  (2)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打印查验结果与网上报账单一并投递。

  2.财政电子票据。登录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验(),打印查验结果与网上报账单一并投递。

  1.平铺粘贴。所有票据均采用平铺方式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票据之间不得重叠、遮挡,保证凭证影像化扫描信息的完整性(详见示例1、示例2)。

  2.牢固粘贴。请将胶水均匀涂抹于票据背面的四个角和中间区域,保持票据平整、四角不卷边,保证票据能够顺利通过扫描仪。请勿使用书钉、双面胶、大头针等固定票据,请勿在票据背面签字、盖章(详见示例3、示例4)。

  3.分类粘贴。票据较多时,请按用途将同一类别的票据粘贴在一起,以便统计、查阅(注意别遮挡)。如机票、住宿费票、出租车票等。

  4.框内粘贴。所有票据请粘贴在粘贴单区域内,不要越过左侧装订线区,也不要超出粘贴单右侧边线)。

  为节约纸张,粘贴单能够正常的使用单面已打印过的纸张,左侧请预留出2~3cm空白区域用于装订。

  5.不需粘贴。A4纸规格的单据、资料(如合同、工程决算书、会议通知等)可直接附在报账单后,不要粘贴;各粘贴单、报账单之间请勿粘贴,以便后续扫描,可用曲别针、夹子等夹住,以防丢失(详见示例7、示例8)。

  借款时,由借款人或经办人持填好的借款单(参见下方样表)、网上报账单(暂付款业务)及相应材料,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3.合同或协议原件: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时需提供;

  4.科研外拨经费审批单原件、项目任务书首页和预算页复印件:转拨科研外协费时需提供;

  5.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任务同意书)原件、任务审批表原件、预算审批表原件、因公护照首页复印件(教师):因公临时出国前借差旅费时需提供;

  6.专项预算和相关材料:举办会议、培训、学生实习、野外科研和大型活动借款时需提供。

  1.借款人须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含附属医院事业编制人员)。学生、临时用工和非本校教职工不能作为借款人。人事代理A类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借款人,确有需要,须相关单位向财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借款,申请单位对所借款项承担清还责任。

  2.借款单和网上报账单的各项内容应如实清楚填写,列明借款人姓名、工号、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借款金额、用途、经费来源等信息,金额的大小写应相符。采用对公转账结算方式的,应准确填写收款公司名称、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借款人原则上应是用款人,借款人与用款人不一致时,应在用途栏注明用款人姓名。

  3.借款单须由借款人本人签字确认,经财务(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用于办理借款。

  4.借款必须一事一借,一事一清,所借款项应及时报销或归还,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5.教职工调离前须到财务处结清借款。短期内无法结清的,由接管人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学校严控现金借款,符合公务卡支付条件的支出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允许借现金。若因学生实习、野外科研等特殊情况确需借现金的,应在专项预算中详细说明。一次性借现金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需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批。

  教职工国内出差原则上不予借款。不符合公务卡申请条件的学生出差可办理现金借款,但发生的机票款和住宿费应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非现金方式结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及时、足额缴纳学、宿费是每一个学生应尽的义务,是学生诚信的体现。新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学生应足额缴纳本学年的学费、住宿费。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收到贷款后缴费。

  缴费平台网址:。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后六位(初次登录需绑定手机号和邮箱,登录后请先修改密码。)登录后选择需要缴费的项目进行缴费。支付方式为扫码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各类银联卡。按平台提示项,即可进行缴费。

  登录网上缴费平台:。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后六位。点击“缴费历史查询”即可查询已缴纳费用。

  登录“吉林大学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后六位(初次登录需绑定手机号和邮箱)。点击“高级财务查询”中的“我的收费查询”,即可实时查询到自己的缴费、欠费等各项明细情况。

  与使用的浏览器有关,可更换浏览器重新登录,建议在电脑上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缴费。

  登录缴费平台时,学生已预留了邮箱和电话。缴费后,电子票据会发送到预留邮箱中。若当日未收到,是系统有延迟,请于次日再查收。

  若需要换开纸版票据,可在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一楼财务大厅自助打票机自助换开。换开时需输入缴费后取得的“电子票据代码”、“电子票据号码”及“校验码”三个要素。“三要素”可以从以下方式获取:

  凭“学籍变动通知五联单”(已办理完前序流程)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办理(鼎新楼C区2楼223室)。

  学生办理的校园地贷款及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贷款,由贷款银行发放到学校对公账户。学生工作部将此款项集中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学生收到贷款后,登录缴费平台自主缴纳学宿费。

  非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贷款,第一步是要向贷款的银行确认,贷款是直接发放到学校账户还是打到学生自己的银行卡里。

  如果是发放到学校账户,学生可登录“吉林大学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点击“高级财务查询”中的“财务到款查询”,输入金额或者姓名条件,查询确认贷款到账。然后持学生证件,提供贷款佐证材料,到财务处薪酬与奖助学金科(鼎新楼C区1楼财务大厅7号窗口)办理学宿费缴纳手续。

  学生持“代偿申请表”,首先查询确定贷款金额(鼎新楼C区1楼财务大厅9号窗口),再查询学费缴纳情况(鼎新楼C区223室),最后加盖财务处公章(鼎新楼C区249室)。

  登录“吉林大学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点击“高级财务查询”中的“我的收入查询”下的“个人工资查询”,选择年份、月份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本人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各项发放明细。

  学生银行卡丢失,可直接到所属银行挂失,补办新卡。挂失后,原卡号(或账号)自动与原银行卡关联,学生不需要到财务处登记。但如果销卡或者开立新卡,学生需本人持有效证件、交通银行新卡/中国银行新卡带有银行账号的开户单据,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登记(鼎新楼C区223室)。

  2019年个税改革之后,个人所得税按年累计收入计税方式预扣预缴,一年为一个计税周期。随着您在一年中累计收入的增加,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随之增加,如果您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达到了下一个计税级数,您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金也会随之增加,到手实领金额就会减少。也能说,如果您的工资总额没有变化,您全年累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是没有变化的,只是各月税款前低后高。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简而言之,2019年税改之后,在每月工资不变的情况下,每月工资计税会随着年累计应纳所得额对应的税率级数的变化而升高,除非您的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始终没超过36000元,对应税率一直为3%。2019年1月1日起,个税计算适用以下7级累进税率表:

  如果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以上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另外必须要提供“委托授权书”,授权代理人前往我处办理工资卡变更事宜,代理人需要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并同上述材料复印件与“委托授权书”一同留我处备案。

  (1)工资卡丢失,请携带工作证身份证,尽可能地选择与学校签约的代发银行挂失补办新卡,可免去挂失等相关费用;

  ①中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地址:朝阳区前进大街2436号,前卫校区东门斜对面;

  (2)如您的工资卡是工行或者中行的,并且在财务备案的是银行基本账号,则您可以到代发银行办理关联原账号不变的新的银行卡,不用再到财务变更银行账号。如果不确定在财务登记的是不是基本账号,则可拨打电线)工资系统与网上预约系统账号信息并不同步,如果您变更了工资卡,而日常又有酬金及报销业务,则需要登录网上预约报账平台,自行维护账号信息。操作流程如下:

  校内办公网—公共服务—财务平台—财务系统—账号登录—网上预约报账—报销信息维护(个人报销卡修改)/酬金信息维护(个人酬金卡号修改)。

  2.登录“吉林省税务局官网”WEB端()—选择“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客户端扫码登录—点击标题栏“特色应用”—选择“纳税记录开具”—选择开具年月—输入验证码—点击“下载”可获得PDF文件—PDF文件打开口令为个人身份证号后6位,就可以获得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教职工能登录校内办公网—公共服务—财务平台—财务系统—用户登录—高级财务查询—我的收入查询—个人工资查询:

  1.在职人员个人工资查询:在“查询功能(必先选)”选择“在职个人工资查询”,选择查询年份,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每月工资明细,直接点击打印,即可打印工资条;在“查询功能(必先选)”选择“在职人员另外的收入查询”,选择查询年份,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每月单独发放的另外的收入信息,包括业绩津贴、奖励绩效、增资补发等;

  2.离退休人员工资查询:在“查询功能(必先选)”选择“离退休个人工资查询”,选择查询年份,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每月工资明细,直接点击打印,即可打印工资条;在“查询功能(必先选)”选择“离退休个人另外的收入查询”,选择查询年份,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每月单独发放的另外的收入信息,包括业绩津贴、增资补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等。

  请登录“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者关注微信“长春公积金”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市民中心”里的“公积金”模块进行查询。

  教职工能登录校内办公网—公共服务—财务平台—财务系统—用户登录—高级财务查询—我的收入查询—个人酬金查询,即可查询到校内发放的酬金明细。

  个人酬金或者报销代发款始终没收到,首先请确认您的预约报销单是不是已经报销完毕(在项目卡中可查询)。如果已报销,但迟迟没有收到钱款,有可能因为您提供的姓名、账号或者开户行名有误,导致财务无法正常代发。您能够最终靠以下途径,查询您是不是真的存在代发失败的记录:

  登录校内办公网:财务平台—财务系统—账号密码登录—高级财务查询—财务到款查询—选择起始年月—在“汇入单位包含任意字词”一栏中输入收款人姓名—点击“按条件查询”。

  如果有代发失败记录,请打印该记录后,携带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正确的银行账号信息来财务办理重新转款手续;假如没有失败记录,可拨打咨询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咨询电线

  5次输入错误密码后,系统即会对用户进行锁定处理,只有在锁定时间过后,方可再次输入用户名及正确密码进行登录。

  正常登录:在财务综合信息门户网站主页点击右上方“金黄色钥匙”图标,在弹出的修改密码界面输入新密码后点击“确定”。

  无法登录:如已在财务综合信息门户网站中维护过个人手机号信息,可点击“忘记密码”按钮重置密码。如未在网站维护个人手机号信息,需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到所在校区财务办,由财务办老师核实身份后,由财务办老师电话告知财务信息化管理科工作人员,进行密码重置,重置后的密码为学号或工作证号。

  登录财务综合信息门户网站,需在“网上预约报账-报销信息维护-个人隐私信息维护”中填写。

  下载财务项目印鉴备案表,填写完毕后,拍照或扫描并转换为JPG图片格式。登录财务综合信息门户网站。需在“网上预约报账-报销信息维护-项目授权印鉴-个人印鉴上传”中上传印鉴,然后在“项目授权管理”中把名下需备案的项目和默认印鉴相关联。

  登录财务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在网上预约报账-报销信息维护-项目授权印鉴-项目授权管理中,选中要备案的项目,点击“使用自定义印鉴”。

  38.项目负责人在财务综合信息门户主页右上方的“项目授权”中对项目授权后,被授权人是否就可以签字并盖章报销项目经费了?

  不可以。此处的授权是指该授权人能登录财务综合信息门户后,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项目进行投递预约。在报销时依需核对项目负责人已经备案的印鉴。

  方法一:登录财务综合信息门户网站。需在“网上预约报账-报销信息维护-项目授权印鉴-项目授权管理”中勾选需经费授权的项目后,点击“设置印鉴授权”,“新增项目印鉴授权”页面中输入被授权人工号后,并设置授权终止日期,点击“保存”。

  方法二:登录财务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在“网上预约报账-报销信息维护-项目授权印鉴-项目授权管理”中,选中要备案的项目,点击“使用自定义印鉴”,上传“吉林大学经费审批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