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点精讲:《合同法》首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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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点精讲:《合同法》首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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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中的合同是指相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安排之间建立、改变、停止民事权利义务联系的协议。《合同法》中的合同分为15类。

  建造工程合同包含工程勘察调查、规划、施工合同;建造工程监理合同、项目办理服务合同则归于托付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对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能托付代理人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方式、口头方式和其他方式。法令和法规规则选用书面方式的,或当事人约好选用书面方式的,应当选用书面方式。

  书面方式是指合同书、函件和数据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体现所载内容的方式。

  ①要约。要约是期望与别人订立合同的意思标明。要约应当契合如下规则:内容详细确认;标明饱尝要约人许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标明束缚。也就是说,要约有必要是特定人的意思标明,有必要是以订立合同为意图,一定要具有合同的首要条款。

  有些合同在要约之前还会有要约约请。所谓要约约请,是期望别人向自己宣布要约的意思标明。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投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约请。

  要约能够撤回,撤回要约的告诉应当在要约抵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许与要约一起抵达受要约人。

  要约能够吊销,吊销要约的告诉应当在受要约人宣布许诺告诉之前抵达受要约人。有以下景象之一的,要约不得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