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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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2024-04-18 经典案例

  近年来,广西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力推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将独特的区位优势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不断开创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面对新发展格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主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成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进驻中国—东盟经贸中心,为广西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彰显司法行政新担当。

  随着广西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与东盟国家合作不断加深,企业及广大群众在开展对外经贸合作中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日渐增长。为切实回应企业及广大群众的法治需求,2021年12月29日,由自治区司法厅组织指导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揭牌成立。

  走进1500平方米的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犹如进入舒适便利的“公共法律服务超市”。律师、公证、仲裁和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窗口一字排开,由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组成的自贸区法律服务团常驻值班,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东博公证处、南宁国际仲裁院三个实体机构进驻,成为立足自贸区、面向东盟、服务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示范区建设的一站式、全流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后,自贸区钦州、崇左片区也相继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满足中国(广西)自贸区三个片区8.2万家企业及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广西推动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实施RCEP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家新加坡企业计划在中国(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设立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外商独资企业作为其子公司,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排涉外律师进行高效对接,历时近3个月,该企业顺利完成了子公司的注册成立。

  这是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整合律师资源,为公司可以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助力公司发展的一个缩影。除了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律师服务外,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还提供公证、仲裁、商事调解等业务,全面满足企业及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在律师服务方面,广西有20家律师事务所在自贸区南宁片区设点,围绕企业需求,律师通过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点项目洽谈、代理诉讼仲裁、代写法律文书等多种方式,为自贸区企业累计办理法律事务1.3万件;在仲裁服务方面,由南宁国际仲裁院派员驻点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涉外仲裁业务,今年以来,办理涉及自贸区的仲裁业务400多件,总标的额9亿元,非常大地节省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和法院压力;在公证服务方面,自贸区南宁片区目前有东博公证处、桂南公证处、北部湾公证处等3家公证机构,为自贸区企业及群众提供公证业务咨询,办理涉台公证比对、查证及公证书领事认证等业务,今年以来办理涉自贸区公证业务1700余件。

  商事调解与诉讼、仲裁相比,具有高效、灵活、低成本等优势。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于2022年12月成立,聘请首批调解员91名,由资深律师、仲裁员、专业机构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其中涉外律师30名。通过制定“量体裁衣”式调解方案,为外贸企业的合同制定“调解优先”的争议管辖示范条款,根据当事人意愿,采取“集体+单独”“现场+线上”“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方式来进行调解,为国内外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商事调解服务。

  目前,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已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备忘录,受聘为良庆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与南宁市东博公证处签订合作协议,完善调解与公证衔接工作。

  “近年来,广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践行法治为民,乘着全区高水平发展的东风,取得了长足进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道军介绍,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充分的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围绕对外开放大局,进一步统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自贸区发展和RCEP示范区建设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广西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力推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将独特的区位优势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不断开创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