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促“二律师”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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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促“二律师”退场

2024-04-10 经典案例

  国务院取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认可,全省1600多家服务所四五千从业人员何去何从

  在成华区法院附近临街之地,开设有很多法律服务所,类似于小商店,一家挨一家。

  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495个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认可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也一并取消。这是否意味着,我省1600多家服务所的四五千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将从此消失?或者他们将最终归于律师的队伍,以另一种身份出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中国已存在了10余年,作为律师队伍严重不足的补充力量,法律服务工作者曾为人们特别是偏远地区的人们提供了及时的法律帮助,时至今日,法律服务工作者却面临尴尬的境地。

  山雨欲来,一场行业的震荡悄然开始。被百姓称为“二律师”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面临着一场生死转折。

  变革已成定局,行业人员的心愿如何呢?带着内心的疑惑,11日上午,记者来到双林法律服务所,一位年轻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获知国务院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取消审批的规定后,他脸上原本漫不经心的表情突然变得十分严肃。服务所的游主任乍听此言,显得格外紧张:“我还不晓得这件事。”他记下了记者所讲的国务院出台的具体规定。“这个我回去肯定是要仔细查一下的。”

  踌躇片刻后,游主任说:“如果司法厅真的要撤消服务所,我们仍旧是可以办相关的信息咨询业务嘛。毕竟市场还是有需求的。”

  游主任说,所有法律服务所的运行和管理都是按照2000年司法部颁布的《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两个行政规章执行,若要实施该决定,也必须撤消这两个行政规章。对于以后法律服务所是否继续生存,游主任称,这得由司法部门决定。“其实,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没有区别嘛,和公证一样,都是法律从业三大序列的组成嘛。”

  与双林法律服务所一墙之隔的是星光法律服务所,该服务所里仅有两人。当记者提起国务院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取消审批问题时,两人一头雾水。“是不是真的哦?”在得到记者肯定的回答后,一位姓谢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竟露出微笑。

  “其实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谢先生说,社会上现有的法律服务人员已达到饱和,对服务所设立提高门槛,对现有的法律服务所并不会造成太大影响。“我们肯定比不上律师事务所,毕竟他们代理范围更全面。”谢先生表示,随着法律的进程,法律服务所可能会转为另一个服务渠道,继续服务大众。

  走访了几家法律服务所,很多法律服务工作者面显担忧,圣灯法律服务所正在准备司法考试的李先生却称,该决定的出台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城市法律服务水平的提高,但对在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不会有任何影响。

  “其实,法律服务所在城市中迟早会消失。”李先生表示,老百姓需要更高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所在城市的生存会很艰难。但是在边远地区,由于法律人才匮乏,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可能取消。

  成都部分律师在得知此消息后,显得极为激动,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早就应该实施。

  四川成都蜀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颜波有些兴奋地说,“这样一来,法律服务市场能够获得更好的规范,这是件好事。”颜波认为,法律服务所是特定历史下产生的特定历史产物,现在法律服务所逐渐不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它已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律师事务所能更胜任办案工作。

  “一般人很容易将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混淆,但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肖佑嘉认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办案质量。如果此次能够对法律服务所正规化管理,对整个法律从业人员都是好事。

  “在国外,律师都分出庭律师和不出庭律师,这是有严格限制的。”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副教授伍长康说,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尴尬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他在某些方面和律师“等同”了。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社会团体推荐的人或近亲属、单位委托的人、法院允许的其他公民能从事诉讼代理,但没有规定法律服务工作者能从事诉讼代理。

  他们是按惯例在一些民事案件中代理诉讼,某一些程度而言,这是对市场的一种扰乱。《律师法》也规定,无律师资格的人,以牟利为目的进行诉讼代理或辩护,破坏司法秩序,最高处以拘留,最轻也要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因此,作为历史的遗留产物,法律服务所及工作者确实应当逐渐紧缩,直至消失。

  国务院的文件出台已有大半月,作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否有所动作?

  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副处长任鑫在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说,国务院取消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认可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后,司法部也将会有新的管理办法出台。“这主要是一个规范的问题。”

  取消是否意味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将从历史舞台消失呢?任副处长回答,农村和县区依然十分需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一段时间内依然会存在,而且有存在的必要。

  “我省有1600多家服务所,四五千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很庞大的数量啊!”任副处长透露,早在两年前,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就已暂停,两年来司法厅没有再审批过新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这是个悬念,考试会不会彻底取消、法律服务工作者还能不能继续从业,都要等司法部的规定出台后才能明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将何去何从?是从此烟消云散还是被收编?记者连线司法部有关部门,从而了解到,原来属基层工作司管理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目前已全部并入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最终将被收编到“正规军”律师行业中来。

  司法部有关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的人偷偷表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长期存在的必要,但是因为定位不明确,身份尴尬,需要规范化管理和拓展。法律服务工作必须明确发展方向,也就需要一个正规统一的管理。该的人偷偷表示,目前,司法部正在积极调研,不久将会出台文件作出详细规定。

  消亡还是继续,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底应该走哪一条道路?成都市司法局一位工作人员称,其实早在去年,司法部就曾召开过一次全国性的会议。有关专家在会上指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确实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但现在法律服务工作者却脱离了乡镇或偏远地区这块最需要他们的土壤,受经济利益驱使,大批涌入大城市,和律师争分一块蛋糕。他们应该回到乡镇,为当地人服务。

  什么叫做法律服务工作者?他和律师有啥不一样的区别呢?成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典章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晓明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诞生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主要是未解决乡镇法律人员紧缺的问题;国家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学历、从业资格要求都比律师低,主要是在乡、镇、街办成立法律服务所,办理小型民事经济案件。按照2000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只要符合“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以上的学历;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的条件,都可以经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