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份法律电商使用情况报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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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份法律电商使用情况报告出炉!

2024-01-10 经典案例

  随着快法务、赢了网、赫顿律师、律超人、亿律网、米律、口袋律师等法律电子商务平台相继出现,APP商店里也有了不少法律类服务平台商品。有业内人士认为,伴随更多资本的青睐,2016年中国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进入了“快速地发展期”。

  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的核心即方便律师利用互联网找业务,方便客户通过互联网快速找律师。那么律师在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上是否找到了感觉?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是不是能够成为找律师的端口?

  律新社日前举行的“中国首份法律电商使用状况”调研活动,历时三个月,通过电话、问卷调查、采访等多种形式诚邀近千位律师参与调研,对目前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的使用情况得出以下观点:

  通过对近千位律师调研发现,仅有30.13%的律师使用过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未使用过的律师占69.87%。

  有些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排名最靠前的几位律师活跃度很低,法律服务平台实际流量并未像宣传中那么多。

  大多律师使用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的初衷是为了案源,占比37.50%,而29.81%的律师则是为了个人宣传,还有19.23%的律师认为“互联网+法律”探索是新鲜事物,所以注册个平台来“玩玩”,只有8.65%的律师表示,其是被推销而注册的。调研时发现,这些使用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的律师大多为青年律师,很多执业初期的律师因缺乏人脉和资源,无法拓展案源,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渠道。

  上海鼎善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尹马庆,经常在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上“冒泡”,为用户咨询写法律意见,其每个月的案源平均有2-3单均来自于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在尹马庆律师看来,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对于法律服务行业的推进值得肯定,于当事人而言,法律服务变得相对透明。于律师而言,对案件的筛选有了更多可能性。以前当事人只可以通过广告或朋友介绍找律师,现在利用互联网降低了沟通成本。此外,以前许多执业初期的律师,一个月就几个案子,没其他选择,来了就得接,现在结合网络站点平台及线下朋友介绍的案源,可优先选择质量较高的案子。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让青年律师对案子有所选择,这将帮助律师更专注于其业务领域。虽然互联网沟通成本降低,但法律服务的核心仍没有变,律师仍需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未使用过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的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宇舟认为,就目前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而言,未必会对现有一些律所业务造成一定冲击和影响。但它的出现,会推动律师专业化发展,让一些年轻律师联合起来形成合力。

  大部分原来使用过法律电子商务平台,但后来不使用的律师表示,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上咨询的问题大多以劳动、婚姻、合同、民间借贷等民事、琐事居多,其中民事占72.46%,商事仅2.90%,很多律师认为,这些案件咨询类型层次较低,难以形成委托,律师在平台上解答这些琐碎问题很浪费时间。

  调研过程中发现,42.03%的律师认为利用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形成委托的比例很低,仅有21.74%的律师表示委托比例⼀般。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瑜律师告诉律新社,其使用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主要为了拓展案源,在他看来,平台上以普通民商事领域的咨询较多,较为极端,客户忠诚度也不高,形成委托的比例一般。海问律师事务所吴大文律师表示:“我们平时的案源一般来自于律所团队合作的项目,而法律服务平台上的案源偏向家长里短的小事,公司项目不会借助这一些平台来寻找律师。”

  调研发现,有52.17%的律师知道法律电子商务平台,27.54% 的律师表示不知道,只有8.70%的律师常常使用法律电子商务平台,另有11.59%的律师从来不用。

  不少律师表示,虽然也关注和知道一些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但出于没时间或并不看好其发展等原因,从未使用过。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锐称,在3年前,有一家电子商务平台曾联系过他,希望可以展示其个人隐私信息,但郭锐律师考虑到该市场并未成熟,且该平台的受众未知,未必能带来优质客户和优质资源,所以拒绝了。

  有65.22%的律师认为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的服务一般,20.29%的律师认为其平台上没什么服务,仅有10.14%的律师认为服务很到位。

  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陆耘律师表示,其对法律电子商务平台仅持观望态度,在他看来,目前法律电商大多偏向民事类、前期案源审核不到位、定位不精准等。此外,律师职业存在特殊性,用统一价格无法准确覆盖不同律师的工作量,不管是从服务质量还是客户的角度来说,都没办法得到保障。不过,其对法律电子商务平台持欢迎态度,如果有合适的平台,未来也愿意尝试。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渝伟律师表示,法律服务需要定制化,但目前很多法律电子商务平台业务较为低端,未能很好地发挥律师的价值,很难让客户满意,在其看来,这也是很多律师不愿意上法律电子商务平台的原因,律电子商务平台还需完善和继续探索。

  调研中发现,很多律师的信息“被发布”。北京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胡振国律师表示:“如今很多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将律师个人隐私信息放在网络上,造成每天都有很多杂乱电话接入,比如推销电话、骚扰电话等。原本律师每天已很忙,还要来应付这些“骚扰”电话,心里很不舒服。”

  事实上,一些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显示的律师,有的是“被注册”,其并不知自己的信息被登记在网站上。当然,也有律师坦诚道,律师不会拒绝案源,但要让大律师也能使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就对服务平台的质量提出要求,一要免费,二要能为律师带来高质量案源。

  调研发现,部分不使用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的律师,案源有33.66%来自客户介绍,29.74%是朋友介绍,26.80%是来自律所同行介绍。

  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震宇没用过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在他看来,目前这些法律电子商务平台大多走中低端路线,中低端业务比较多,这部分的业务对中低端律师业务影响可能比较大,但对高端大型案件影响较小。“一些大型复杂的案件,客户正常情况下不会去网上找律师,且大型复杂一般要以团队来完成,现在网络站点平台的案源更适合律师单打独斗来完成。”

  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祎律师表示,其主要专注涉外领域业务,案源来源大多是客户介绍和律所同行推荐,不缺案源。但他表示,对于像民事案件等业务类型,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的需求量可能会增大,对于这一块,他对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的前景还是看好的。

  NO,大多律师还是愿意把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放在网络站点平台上推广,只不过要看是否有合适的平台,持有此观点的律师占比51.88%,有26.25%的律师目前阶段还是不太愿意,仅有 6.88%表示很愿意。所以,事实上,律师不会拒绝“被宣传”,只不过需要好的平台,这就要求互联网法律服务市场提供定制化的信息和服务。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锐认为,目前来看,法律电子商务平台一般只能解决标准化较强的非诉业务,对于诉讼律师而言,更多的服务更需要个性化。

  北京炜衡律师(广州)事务所胡振国律师认为,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要有自己的定位。“如果作为一个律师的展示平台,让客户了解之后,见面再聊,这种效果会比较好,比单纯网上问答的形式有效。当然,问答形式如果完善一下也还是可行的,例如,问答结束后,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对律师进行评价,打通客户和律师之间的隔阂,产生粘性,并有一个综合信息展示,最好可以将个人填写、第三方定制和实时更新功能相结合。比如以前一些新闻媒体报道,总是非常容易被更新掉,很快就找不到了,希望有个平台可以实时更新的同时,又将这一些信息留存下来。”

  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陆耘律师也提出了关于第三方定制信息的观点,他认为,第三方定制信息可以从不同视角来宣传和切入,此外,平台上信息实时更新也非常重要。

  律所(律师)普遍有宣传推介的需求,48.13%的律师原意通过第三方定制信息宣传。如媒体采访来实现律所(律师)品牌宣传。很多律师表示,他们一直关注律新社,作为全国首家法律服务行业垂直媒体,律新社的定位和聚焦很精准,经常能够在律新社平台看到许多被采访律师的观点、文章,这本身就是一种宣传。也有律师提出建议,希望律新社能够推出更多的栏目和活动,为法律人搭建更多互动平台。

  就目前而言,很多律所大多通过网站、微信公号、宣传册、沙龙、等形式来形成客户粘性和打造品牌影响力。不过,能真正把微信公号运营好的律所(律师)凤毛麟角。

  “定制化媒体宣传会成为未来发展趋势。第三方定制信息,比如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的途径可以更深入地向客户显示律师专业。”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渝伟律师表示。

  申浩事务所合伙人朱申岭律师也认为,通过新闻媒体报道来宣传律师的成功案例,不仅仅可以做到精准宣传,而且效果会比目前很多网络站点平台上单纯放律师信息更好!

  纵观当前互联网法律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市场,有快法务、律狗、赢了网、赫顿律师、律超人、亿律网、华律网、口袋律师、法律盒子、找法网、壹法务、牛法网、易法通等。2015年,不少业内人士预测:2016年或将成为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发展元年。今年,继BAT相继布局互联网法律服务端口、快法务和赢了网等平台先后获得B轮融资的消息不胫而走之后,让不少“互联网+法律”实践者看到了希望。

  调研发现,有37.27%的律师认为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会成为未来大家找律师的端⼝,不管用过或没用过互联网法律平台,都认为“互联网+法律”是未来趋势,值得期待。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锐认为,在现阶段,一线律所一线律师的市场号召力要远大于电子商务平台,而后者主要挤压了中小律师、律所的生存空间。“但不排除电子商务平台正慢慢的变成为法律市场的第三块资源地。”十年后,或许电子商务平台将渗透进入一线律所和一线律师。

  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袁新忠律师表示,之所以使用法律服务平台,还在于“互联网+法律”将会成为一种趋势,希望寻求机会。随着对“互联网+法律”的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未来或将成为大家找律师的窗口,对年轻律师是一种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