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阅由有经历的法务经手到底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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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阅由有经历的法务经手到底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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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阅有一个重要特点是作用滞后性,即审阅的质量、作用在合同审阅结束那一刻是看不出来的,而只要比及呈现争议或许胶葛涉及到合同条款时,合同的问题才会显露出来,而到那时候其时的法务或许已离任。由此可见,企业有必要延聘经历比较丰富的法务人员或律师作为合同审阅人员。

  同一份合同中,呈现两条天壤之别的违约责任表述,第一条约好的规范是“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而另一条约好的规范是“服务费用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终究原告申述时适用第一条的约好规范索要违约金,原告称因为违约金金额核算下来过高,自行降低到30%,终究法院支撑了原告的违约金诉求。

  原告依合同约好“甲方未在合同有用期内依照招标文件数量收购足制品,视为甲方违约,须向甲方补足未收购制品金钱”向公司索要违约金三百多万元(招标文件数量是7万多,而实践仅收购了1万多,依据合同条款,仍要补足7万多的金钱),终究此案公司被判赔数十万元。

  事例1归于条款抵触或不明的状况,终究法院适用合同法解说的相关规定判赔合同金额的30%根本合理,如合同仅有一条固定份额的违约金条款而没有与之对立的约好,则不至于让企业承当高额的违约金。

  而事例2里的合同里则蕴藏着一个巨大的“合同圈套”,收购方企业极易掉进这个合同圈套,其时合同签定的布景已无从知悉,也无从追责,因为经办事务、法务均已离任。因为一条不合理设置的合同条款能够导致企业随便多支付巨额金钱,凡此种种,乃至能够说,每一个合同胶葛的背面,都或许会牵涉到对合同条款的字斟句酌,有些要害条款的内容能够直接决议一个诉讼案子的输赢。

  同一份合同,在不同的法务手中,或许会呈现彻底不同的审阅视点或修正维度。“审合同不光要审字面的,主要是看有没有(诉讼)危险。”合同审阅的要义之一就在于削减、操控或消除潜在的诉讼危险。只要了解这一点,一份合同审阅的根本起点才不至于跑偏。

  当然,每个人的作业履历不一样,危险意识点也是不一样的,假如选用一个具有诉讼从业经历的人来做合同审阅员,会比挑选毫无诉讼经历的人来做会更为可靠。

  选用一个有企业事务作业经历的人也会比毫无企业经历的人来说要可靠。如既没有诉讼经历,也没有事务经历的人来审合同,则要害只能看个人的作业认真程度和“领悟”了。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