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批失误企业亏损50w都是少的!老板们关于审合同这些要点必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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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批失误企业亏损50w都是少的!老板们关于审合同这些要点必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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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合同审批失误,企业亏损50w都是少的!老板们关于审合同,这些要点必须知道...

  关于合同,很多公司没有法务部门,普通员工又缺乏专业法务知识,所以合同该如何审?成为了困扰老板们的一大难题。

  一般的合同,都由公司的法务部门来审。尤其是大企业,专门设有法律部门,负责审理公司各类合同,处理公司法务问题。但一些中小型企业并没有法律部门,交给员工老板们又不放心,稍有不慎就非常有可能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最近收到一位年轻创业老板的私信,感叹自己在审合同上的失误导致公司损失50w。下面我们针对这一问题具体探讨一下,在合同审批上需要注意些什么。

  合同,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种类非常繁多,一般企业经济业务中签订的合同多数是双方都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如验收条款、付款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保密条款、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条款等。

  合同是公司进行各类活动的法律保障,企业的大部分行为都是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能够在签订合同此阶段,对业务行为来控制,就能够更好的起到预防和规范企业业务行为的效果。掌握下面这几个合同审核关键要点,合同审核的效果更好。

  ● 根据合同的内容不同,框架性协议怎么样对待,订单怎么样对待,具体合同该怎么样对待。

  ● 如果是原材料采购,那么数量、时间、品质、保修、 退还、是不是满足计划等;

  ● 如果是销售合同价格、保修、数量、交货时间、信用条款、销售激发鼓励措施、品质规定。

  ● 现金流风险:是否有钱、结算方式;是否会给企业现金流带来风险?解决办法。

  ● 信用及其他风险:合同主体的资质、注册资本、公司实力、信用记录;客户信用分析跟踪管理;是否有商业风险-欺诈、以前有未结清的官司是否为第一次交易?是否为经常交易?其他风险因素分析。

  ● 合同合法有效:合同主体是否有效、合同本身是否有效、合同签订的有效性。

  ● 合同内容表述完整:形成自己公司的合同模板;关键内容是否已涵盖?无关问题一律不提

  《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5种情形,因此,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判断是不是真的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会产生的法律后果。另外,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会引起合同被变更﹑被撤消的法律后果,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等。

  根据《合同法》第62条,应对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条款,包括品质衡量准则﹑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等加以审查。另外,还应结合违约责任的约定注意审查双方义务的履行顺序问题。

  《合同法》第93条规定了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当注意这种解除权是一种单方任意解除权而非法定解除权,当然解除方负有告知义务。

  《合同法》分则中的许多条款都有关于法定解除的特别规定,如赠与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货运合同﹑保险合同等,这就要求对合同进行审核检查时要掌握合同法分则对各类合同的具体规定。

  合同就是两方或两方以上就某些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因此合同是一种关系而不是一叠签字盖章的纸。合同不一定非得叫“某某合同”或“某某合同书”。协议书、订货单、备忘录以及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议纪要,经各方签署后,都能成为合同。有时候,一次对话、一份函件、一封电子邮件或一条手机短信息都可能订立合同。

  所谓“口说无凭”,人的嘴和记忆都是靠不住的。记忆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模糊,嘴是按照说话人的利益来表达的,利益决定了“口说”的内容。因此必须“白纸黑字”写下来,签字画押,“立此存照”。

  谈判桌上常讲“互利共赢”,但事实上绝大多数情况下,合同双方的利益具有矛盾性,一方的利益多一点,另一方的利益就会少一点。谈判的结果是对利益进行划分,找到双方可接受的一个平衡点,然后通过合同锁定这个平衡点,任何一方不得越界。

  如果合同约定了以上事项,结果就是该约定无效,相关方可以不接受该约定的约束,甚至有可能导致相关财产被没收。

  平等是在法律这种规则下的一种理念和原则。但是社会运行不是仅靠法律这一种规则来维持的,还有很多其他规则。在经济领域,最重要的规则就是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这一规则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势一方在合同中占有较大的优势地位。企业要想在合同中获得平等地位或优势地位,必须要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用东北话说“你得有拿人的本事”,比如技术领先、质量过硬或绝对的价格上的优势。当然,这些都是合同之外的功夫,合同本身是解决不了这样一些问题的。

  事物都有自己的规律,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老板满意不能成为评价合同质量的标准。合同的质量是有其客观标准的:形式上表达准确,逻辑关系清楚,排版美观,便于阅读;内容上主体合格,内容完整,权利义务明确、合法,满足交易需求,可操作性高。

  纠纷的起因在于利益的冲突,因此是否发生纠纷更多的是取决于当事人的经营理念、合作诚意及互谅精神。但是,质量差的合同为纠纷提供了发生的机会,质量好的合同减少了纠纷发生的机会。

  合同范本的好处是提供了能学习的“榜样”。但是,如果起草人员缺乏对交易背景、法律关系、合同原理的深刻理解的话,那只能是照猫画虎、邯郸学步,最终很可能会南辕北辙、事与愿违。因此,培养、选择好的合同起草人员才是最根本的问题。“**崇拜”是舍本逐末的做法。

  解决交易地位的问题,更是在合同之外,提升管理上的水准、打造核心竞争力才是真正处理问题之道。

  合同的起草、评审、履行以及档案管理,是涉及到企业内部几乎所有部门的事情,不是单单一个法务部、合同部、销售部或采购部来完成的,每一个部门都要参与合同条款的评审、合同的履行以及履行资料管理等工作。合同履行的风险控制工作主要是在合同之外的。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全都是围绕合同来进行的,所以每一条业务流程都会牵涉到合同风险,每个业务环节都至少应当从合同的角度进行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