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日历丨46《黑龙江石油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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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日历丨46《黑龙江石油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024-02-10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习惯,形成人人尊崇制度、自觉执行制度的常态化运行机制,增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任何指令和要求都要服从制度规定,任何行为和工作都要按制度执行,形成严格照章办事的文化氛围,持续提升全员严格执行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关注要点、罗列事项、科学排序、语言通俗、言简意赅、导图试读”的方法,现开设

  为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加强合同合规管理,防控法律风险,主张、实现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石油分公司(以下统称省公司)以及所辖各市分公司(以下统称市公司)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包括合同书(合同、框架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各类法律文件(电子邮件、信件、电报、电传、传真、数据电文等)以及即时清结的口头协议。

  省公司机关合同主办部门应以省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市公司合同主办部门应以市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各油库、加油站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管理实行主办部门负责制和法律部门归口管理制,以及统一制度、分类分级、会签审核、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

  一万元以内(含本数)的即时清结业务(即一经成立立即履行完毕),例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行为为即时清结业务。

  发生下列特殊情形的,合同主办部门可在采取紧急措施后30 日内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合同审核、审批、签署手续:

  (1)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事件(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抢险抢修措施的;

  各市公司每年应当开展合同管理全面自查,由法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法律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或独立组成检查组进行自查。市公司自查工作要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并形成书面总结报省公司法律部门。

  省公司及市公司具体承办合同的业务部门是合同主办部门,合同的准备、签订、履行和终结等相关事项实行主办部门负责制。

  省公司及市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是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审核会签部门,依据其职能范围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审核会签。

  省公司及市公司法律部门是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省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是企管法律部,市分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是综合管理部。

  合同管理参与人包括合同主办部门经办人,不同部门会签人,不同层级审批人,专、兼职合同管理员和合同签约人。合同管理参与人根据其具体工作分工,履行不同的合同管理职责。

  合同经办人是合同主办部门具体办理合同事务和手续,并具体负责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合同准备、订立、履行及终结等基础信息的人员,其主要职责:

  具体负责经办合同的资信调查(法律尽职调查)资料、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及履行、终结等全阶段的合同资料的整理、保管并定期交本部门合同兼职管理员归档。

  合同管理员是指在省、市公司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内部工作人员,包括专、兼职合同管理员。

  (1)负责起草、修订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上级合同主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2)参与本单位合同项目的资信调查(法律尽职调查)、招投标、合同谈判、文本起草、合同订立、履行和终结等全过程合同管理;

  (3)具体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重大合同及使用标准合同示范文本以外其他文本的合同必须由专职合同管理员审核;

  (7)负责相应的合同管理事务及CMIS 应用管理、流程管理和操作、运维等合同管理基础工作;

  (6)负责合同经办人提交的合同及有关的资料的保管及整理,并移交本单位法律部门归档;

  (7)负责对合同签订及履行登记台账的维护,并将台账报本单位法律部门备案;

  合同会签人是指根据所在部门职责分工,代表所在部门对合同发表书面会签审核意见的人员。

  合同审批人是指按照本单位合同审批权限指引规定,具有合同事项审批决定权的人员。如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分公司代表。

  签约人是指省公司、市公司的负责人及其他取得签约授权,代表合同主体对外签约的人员。

  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和权限内根据生产经营计划、预算、签报、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批复文件等订立一般合同。

  对拟签订的一般合同,合同主办部门应合理选择合同相对人,认真调查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资质和资信情况、合规情况及履约能力等,必要时可组织进行尽职调查,按相关规定维护至中国石化信息化标准管理系统。

  合同文本要做到标的明确,内容合法可行,主要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合规条款和违约责任具体,文字表达准确,内容前后一致。

  财务资产部、各分公司下属的财务部门为经济审核部门,主要职责为:重点审核合同相对人的信用情况及标的数量、价格、交付方式、付款方式、增值税及税率等商务内容。

  业务主管部门、各分公司下属的业务部门为技术审核部门,主要职责为:重点审核合同及附件中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内容,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中国石化相关制度规定,满足中国石化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要求。

  企管法律部、各分公司的专、兼职合同管理员为法律审核人员,主要职责为:对拟签订合同的交易结构、权利义务安排等内容做法律审核。法律审核的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合法合规性、严密性和完整性。

  省、市公司应在保证风险控制和审核质量的前提下,践行“马上就办”工作要求,一直在优化、简化合同审查审批流程,提高合同办理效率。每个审核会签节点均应在合同主办部门提交材料齐全后的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合同审核会签部门、会签人提出修改合同文本意见,合同经办人应根据修改意见在3日内完成修改提交审批,如超过3日期限未修改提交,将一律退回重新发起合同。平均每份合同的审查审批时间应当在5 个工作日日完成,法律部门通过合同系统定期监控合同审查审批时限。

  合同主办部门在履行审核会签程序后,应按照本单位合同审批和签署权限指引规定,将拟签合同文本及有关的资料分级报批。对于未履行内部会签和审批手续的合同,一律不得签订。

  合同文本在CMIS 上完成审批后,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打印拟签合同文本和《合同会签审查审批表》。廉洁从业责任书、安全协议能够准确的通过需要选择打印。内部合同(公司全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等内部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为内部合同,其他为外部合同)文本无需打印。

  对外签订合同,除公司负责人和符合制度、内控权限指引规定的人员外,签约人应办理内部授权手续。

  对外签订合同,由省市公司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在合同文本上亲笔签名或电子签章。

  合同经主办部门审查、会签部门审核、权限领导审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订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行政印章。

  合同生效后,合同主办部门或负责合同履行的部门应认真组织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加强合规监控,并注意行使法定权利。

  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按约定条件解除、转让或达到法定终止条件的,合同主办部门应收集、整理合同签订、履行等相关资料,进行合同评价或总结,办理合同终结手续。

  对拟签订的重大合同,合同主办部门应根据自身的需求牵头组织经济、技术、法律等人员开展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范围一般来说包括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组织文件,合规情况,土地、房屋、知识产权等资产权属情况,重要交易合同和诉讼、担保等或有事项,环境保护、税务、劳动关系状况等其他事项。

  根据涉及范围、重要程度、紧迫性等,各单位选择适当的宣贯方式,宣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远程网络培训、编发辅导材料、结合相关会议研讨培训、应用APP学习等。

  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石油分公司及各地市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合资企业,省、市两级机关负责合同管理人员,市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合同管理员要全方面了解掌握。

  建立以经济合同上线率、签约率、送审率、审核率 100%为主要指标的目标考核体系。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各市分公司合同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合同检查(抽查)结果与所属单位(部门)领导人员绩效考核挂钩。

  凡在合同谈判、审核、签订、履行、争议处理过程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1)法律事务机构、人员到位,合同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完善,3年以上没发生合同纠纷、诉讼。

  (2)在审核、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工作认真负责,为所在单位节约资金和避免经济损失的。

  (3)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提高合同管理上的水准做出显著贡献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签约人、合同管理员、合同经办人视情节轻重,按公司职工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分的相关规定处理。

  (1)对外签订合同前,不了解对方资信、资质情况,不做可行性调研,盲目签约,造成我方经济损失的。

  (5)变更、转让、解除合同超越原合同约定的条件,且未签订书面协议并履行审批手续的。

  (6)凡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追索权、不追究或未及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造成我方经济损失的,或因工作不负责,造成我方违约而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