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助企惠企“123”工作法 助推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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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助企惠企“123”工作法 助推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2024-02-03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三门峡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方针政策,聚焦非公有制企业发展领域,突出一个重点、注重两个协同、减轻三个负担,打好助企惠企“组合拳”,为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引导各领域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支持,落实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旅游纾困发展贴息奖补、创业担保贷款扩面等政策,助企纾困化解资金难题。近年来,市财政局一直在优化资金投向,强化资产金额的投入精准性和有效性,以“三大改造”为抓手,累计为111家企业201个项目支持2.75亿元,支持引导规上民营工业公司延链补链强链、“双十百企”培育工程,并在分配的方法上加大竞争性资金比重,激发企业创新能力。

  加强财政、货币、金融与产业政策协同联动,充分的发挥融资担保为中小微企业增信分险作用。近三年市财政筹措创业担保贷款贴息6201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93902万元。今年我市争取到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120万元,通过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9笔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将企业年化担保费率降至2%以下,涉及担保金额18490万元。建立科技贷风险资金池,引导金融机构为23家企业发放贷款1.3亿元。推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的业务协同,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互通。通过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资金支付相关环节的对接贯通,强化了政府采购预算对采购计划的控制,确保无预算不采购;提高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便利性,实现有合同即融资。2022年以来,全市共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38笔,融资金额达33227万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共提供合同融资19827万元,同比增长144%。

  落实税费政策,减轻税费负担。落实落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5月1日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至2024年底。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市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差旅费、人力成本等大幅度降低,每年可为供应商减支采购文件费用约75万元;市级政府采购全面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免收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每年约为供应商减免各类保证金2000余万元,明显降低供应商资金占用。今年以来,市级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02万元,占总采购规模的98%。优化办实事流程,释放审批负担。建立政府采购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制作办事流程图、下发材料清单等方式让采购人一目了然,实现办成事“最多跑一次”;推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升级改造,对于小额零星采购,采购人可实现自行审批备案,节约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释放多环节审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