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战干货拿来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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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战干货拿来即用

2024-02-01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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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及相关操作的过程,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管理办法。

  员工须遵守本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公司依照本管理办法与在 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对员工做相应的劳动关系管理,员工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履行职责并享有法律给予自身权益的保护。5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FSL-QWI/G-020 《异动管理办法》 其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等

  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如实向员工讲解合同内的条款,包含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及劳动报 酬等情况。公司在招聘和录用员工时,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年龄、家庭(户籍)住址、健康情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并查验有关证件,被聘用者应如实说明并提供公司所要求提供的有关的资料、有效证件等并保证其真实性且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6.1.2.1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五年,新入职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因特殊工作需要以完成 一项工作任务为目的的聘用人员,签订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6.1.2.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员工除本人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公司与员工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员工连续在公司工作满十年的; b)除企业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2008年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1.2.3当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满足退休年龄期限小于合同签订期限,则合同签订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 6.1.2.4 试用期期限: a)初次与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员工,A/P/M序列员工试用期为六个月,N序列员工试用期为三个 月; b)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该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

  6.1.3.1 首次聘用的人员,人事总务部在查验其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后,自其入职 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 6.1.3.2 劳动合同的续订: a)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人事总务部将提前40天通知员工所在部门,经部门考核并同意,人事 总务部将提前30天发出《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意向通知书》通知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员工应在合同到期前15天予以书面答复,预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b)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如果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意向通知书》中确认续订劳动合同时一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