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详解016卫生健康法:华政考研新设复合型专业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经典案例 > 答疑

专业详解016卫生健康法:华政考研新设复合型专业

2024-03-27 答疑

  华政为上海市首个获批卫生健康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点高校。培养模式采用“校内导师+校外兼职导师”的双导师制模式,致力于打造全国最专业的卫生法团队。在本校优势师资的基础上,该专业引进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卫生法专业的优秀人才、兼职导师。不少校外导师由一流卫生法专家和高水平医疗卫生法律实务人才担任。

  专业课内容:健康权的概念、内容和健康权(30分)、公共健康权与国家的相关义务(30分)、医疗服务合同 (30分)医疗侵权责任 (30分)、健康产品法的根本原则 (20分)、生命伦理的理论、原则与范畴(10分)

  学科特色:将公共卫生法、医事法、医疗保障法这三个分属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的三个学科方向整合起来,形成研究卫生健康事务的领域法学。

  主要工作规划方向:各级政府疾控机构、公共卫生中心、各级卫生监督所、各级医院的法务、医务管理部门,公安、检察、法院、专业律所、大型药企、卫生法教学科研单位和有关的政府部门等。

  满洪杰,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卫生健康法学、民法学、人权法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基地重点项目、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等10余项。。出版和主编专著10部,在《法学家》、《法学》、《法制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法律科学》、《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中、英文论文40余篇。曾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山东省高等院校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等。

  1993.9—1997.7 山东大学法学院本科,法学学士(1997) 1997.9—2000.7 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2000) 2006.8—2009.6 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2009) 2008.8—2009.6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富布赖特(Fulbright)访问博士生 2010.3—2013.3 山东大学人权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 2011.6-2011.8 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和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德国马普协会资助) 2014.4-2014.7 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和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德意志学术交流协会DAAD资助) 2017.9-2018.9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访问学者项目资助)

  1.2020年度教育部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重点项目“全球健康与人权研究”(项目编号20JJD820005),

  2.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民法典编纂与医疗体制改革双重背景下医疗损害责任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7BFX082),项目负责人。

  3.201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患者的适当医疗权—过度医疗的民法规制”(项目编号:16SFB2033),项目负责人。

  4.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中国侵权责任法改革研究”(16JJD820015),子课题负责人。

  5.2016年度教育部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重点项目“人格权的人权之维:作为宪法和民法权利的双重解释”(项目编号16JJD820027),子课题负责人。

  6.2015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知情同意权的本土化构建”(项目编号:CLS(2015)D080),项目负责人。

  7.2015年度山东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团队项目“民法典人格权立法研究”(项目编号:IFYT15021),项目负责人。

  8.2012年度山东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医改背景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制化研究—以山东省为对象”(项目编号:12DFXJ02),项目负责人。

  9.2012年度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重大科研项目“城乡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创新与法律构建”,项目负责人。

  10.2010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人体试验受试者权利保护”(项目编号:CLS-D1062),项目负责人。

  1.《我国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组织立法的检讨与重构》,《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21年第2期。

  2.《医疗损害机会丧失赔偿规则研究》,《法学家》2019年第4期。(CLSCI,CSSCI)

  3.《风险社会视角下医疗损害责任立法之反思——兼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的相关规定》,《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CSSCI)

  4.《论院外会诊的医疗损害责任》,《法学论坛》2019年第3期。(CLSCI,CSSCI)

  5.《关于公序良俗的中国法报告》,《判解研究》2018年第4期。(CSSCI辑刊)

  6.《医疗损害责任因果关系虚无陷阱及其化解—兼评法释【2017】20号第12条》,《法学》2018年第7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8年第12期全文转载。(CLSCI,CSSCI)

  7.《民法总则监护设立制度解释论纲》,《法学论坛》2018年第3期。(CSSCI)

  8.《关于受试者知情同意权的立法建议》,《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CSSCI)

  9.《被遗忘权的解析与构建:作为网络时代信息价值纠偏机制的研究》,《法制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第2期。(CLSCI,CSSCI)

  12.《医疗道歉法与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美国经验与中国进路》,《当代法学》2017年第6期。(CSSCI)

  13.《不当生命之诉与人格利益保护》,《法学》2017年第2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7年第8期全文转载。(CLSCI,CSSCI)

  14.《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实践扩张》,第二作者,《法律适用》2017年第7期。(CSSCI扩展版)

  15.《民法总则(草案)》成年监护制度的问题和不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16.《关于民法总则(草案)成年监护三个基本问题》,《法学论坛》2017年第1期。(CSSCI)

  17.《泰国全民健康保障法及其对我们国家医疗保障立法的启示》,《法学论坛》2016年第4期。(CSSCI)

  18.《论成年被监护人医疗决定问题:以被监护人意愿为中心》,《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CSSCI)

  18.《社会保障体系平等保护城镇和乡村居民权利》,《人民日报》2015年6月9日。

  19.《论我国海洋安全法制的构建》,《学术交流》2014年第9期。(CSSCI)

  20.《保护与公私法的互动——以民法上人格的变迁为例》,《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CSSCI)

  22.《从“黄金大米”事件看未成年人人体试验的法律规制》 ,《法学》2012年第11期。(CLSCI)

  23.《荣誉权—一个巴别塔式的谬误?—“Right to Honour”的比较法考察》,《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2年第12期论点摘要(CLSCI)

  24.《论跨国人体试验的受试者保护—以国际规范的检讨为基础》,《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2012年第11期全文转载。(CSSCI)

  25.《荣誉权作为独立人格利益之质疑—基于案例的实证分析》,《法商研究》2012年第5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3年第1期全文转载。(CLSCI)

  26.《论医学人体试验中的侵权责任——以比较法为视角》,《法学论坛》2012年第5期。(CSSCI)

  27.《医学人体试验特殊受试者保护研究—以比较法为视角》,《东岳论丛》2012年第4期。(CSSCI)

  28.《论纯粹经济损失的法律保护—兼评侵权责任法第2条》,《法学论坛》2011年第2期。(CSSCI)

  4.《刑事司法改革与基本权利保障》,执行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9.Biotechnology,Medicine and Law(《生物科学技术、医学与法律)》(英文),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8月,执行主编。

  13.《物权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6月,副主编。

  党东升,博士,现为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共卫生应急法治、生物安全法、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先后承担教育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多项课题研究项目,发表CSSCI论文多篇,出版专著2部,多篇决策咨询报告获省部级以上单位采用和国家领导人批示。

  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观引领下的中国国家安全实践研究

  代表性著作:《中国综治体制演进研究》(独著)、《经济安全法治概论》(主编)、《健康安全法治概论》(参编)

  李恒,博士,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华预防医学会卫生管理与法治分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卫生法学、卫生政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一等资助)等16项。发表SSCI、SCI、CSSCI、北大核心、中国科技核心论文等21篇。参编国家规划教材和著作7部,《医事法与问题解析》、《卫生法学概论(第3版)》、《卫生法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理论与实践》、《中华医学百科全书公共卫生卷——卫生法与卫生监督学分编》、《互联网医药法律问题研究》,个人专著《重金属环境污染人身损害鉴定评估研究》。BMJ、SOJ Nursing & Health Care审稿人。

  2002.09—2006.07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学士 2006.09—2008.0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 硕士 2010.09—2014.12 哈尔滨医科大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博士 导师:樊立华教授

  2021.02—至今 华东政法大学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 副教授 2022.04—2023.4 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院 访问学者 2017.05— 2021.01 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讲师 2015.04—2017.05 复旦大学法学院 博士后 2008.07—2015.04 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讲师

  硕士生:《公共健康法》《生命科技法》《医学与法律》《SSCI和SCI论文写作》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青年项目:基于Fischer公共政策评估理论的医疗损害责任立法实施效果评价,项目批准号:71804111,主持

  2. 2021年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规划: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2021ZKNH057,主持

  3.2022年,华东政法大学智库培育项目:新冠疫情背景下“互联网+基层医疗”服务模式的法律问题研究,主持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9 批面上项目法学专业一等资助:重金属环境污染人身损害鉴定评估研究,8万,项目编号:2016M590303. 主持

  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专项:“一带一路”中医药国际化战略研究GZYYGJ2018047,子课题负责人:中医药与传统医药在各国纳入医疗保险现状研究

  6.上海交通大学“新冠病毒防治专项”软课题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律制度与案例研究,2020RK35,主持

  7.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助力健康中国法治建设——《卫生事业管理》课程思政教育探索,主持

  t7.李梦涵,李恒,付航,韩意,黄鹏,袁素维,姚瑶,崔宇杰.国外院前公众急救模式对比及借鉴研究[J].重庆医学:2021,50(4):704-707(中文科技核心、通讯作者)

  t8.王昊晟,李恒,李国红,袁素维,姚瑶.现代医院医疗质量综合评价理论及指标构建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19,39(06):38-40. (中文科技核心、通讯作者)

  t9.李恒. 环境污染人身损害鉴定制度:美日经验及启示[J]. 学习与实践,2016,06:72-80.(独著,CSSCI收录,中国中文核心期刊)

  t11.李恒,梁民琳等. 黑龙江省新农合门诊医保支付效果及存在问题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3,12:46-48.(中文科技核心、北大中文核心)

  1.个人专著,《重金属环境污染人身损害鉴定评估研究》(约15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年12月(国家社科重点项目: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机制研究,全七册之第六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理解与适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编委

  5.《中华医学百科全书公共卫生卷——卫生法与卫生监督学分编》,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8年6月,编委

  7.《卫生法学概论(第3版)》,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年8月,编委

  8.《卫生法学》,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年8月,编委

  1. 2020年“人卫杯”第九届全国医药卫生管理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竞赛荣获优秀论文三等奖(指导教师)

  2. 2018年“人卫杯”第七届全国医药卫生管理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竞赛荣获优秀论文三等奖(指导教师)

  孙煜华,博士,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卫生健康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政治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研究项目1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3项,发表CSSCI论文20余篇,出版著作1部;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决策咨询一等奖;首届中国法学硕博英才奖二等奖。

  2010.9-2013.7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博士研究生;2013.7-2015.7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和公共事务学院,博士后;2015.9-2016.3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15.7-2020.10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2020.10-2022.3 华东政法大学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2022.3-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兼任)。

  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强制免疫行为补偿责任和赔偿相应的责任问题研究;

  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化研究;2.法律文明史;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研究。

  1.《野生动物立法公共卫生安全功能之完善》,《法律科学》2020年第5期。

  2.《大湾区单边进境查验的基本法风险及应对》,《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1年第1期。

  3.《让中国合宪性审查制形成特色并行之有效》(孙煜华、童之伟),《法律科学》2018年第2期。

  4.《构建与监察改革相适应的职务犯罪侦查法治模式》,《法学》2017年第7期。

  5.《“一地两检”问题宜透过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处理》,《政治与法律》2017第7期。

  6.《“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释论》,《法制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第1期。

  7.《在宪法框架内设定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法学评论》2016年第6期。

  8.《对民法总则(草案)撤销监护资格条款的改进建议》,《人民法院报》2016-09-14。

  9.《补好“责任短板”做单位和个人的“安全阀”》,《解放日报》 2016-09-06。

  10.《“到期房产”续期是否要补交地价》,《解放日报》2016-04-26。

  11.《网络诽谤罪司法解释的合宪性审视》,《中国法律评论》2015第4期。

  12.《论疫苗接种致害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分配》,《河北法学》2015年第10期。

  13.《论侦查权的宪法控制》,华东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13-03-20)。

  14.《涉案财产没收程序怎么样才可以经受宪法拷问》,《法学》2012年第6期。

  15.《危机考验法治——评限购令遭遇的合宪性与合法性困境》,《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6期。

  16.《如何在基本法框架下化解央港管辖权之争——以“中铁公司案”为例》,《政治与法律》2011第6期。

  17.《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国家赔偿相应的责任探究——以上海市“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为例》,《法治研究》2011年第1期。

  18.《非法财物没收制度之精准化构想——从其二元法律性质与法律构成入手》,《行政法学研究》2013年第6期。

  19.《何谓“严格的批准手续”——对我国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条款的合宪性解读》,《环球法律评论》2013年第4期。

  卫生健康法为华政2023届新专业,招生共5名,其中2名推免,3名考录,23届复试线分。实际考生分数构成如下:

  公共卫生法律实务(学科门类:法学,一级学科: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

  本专业旨在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拥有非常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掌握法学基础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础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相关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基本学制为3年。如确有必要,经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报学校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一至两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包括正常学习、保留学籍、休学和延长学籍在内的年限之和累计不允许超出5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全部学业的,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1.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每一门课程教学;

  3.成立专业方向导师组,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6.三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前四个学期主要进行课程学习,第四、五个学期进行实践教学和训练,第六个学期进行毕业(学位)论文工作。

  总课程学分不低于53学分,其中必修课32学分、推荐选修课13学分、 特色方向选修课8学分。

  3.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等(由本校教师组织,法律实务专家辅助指导)(3学分)

  专业实习在第三学年(含第二学年暑期)完成,时间不少于6个月,可以在律师事务所、企业和事业单位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等分阶段进行。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形式上可大致分为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上班时间不可以少于一年。

  学位论文的形式、内容等应达到《上海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础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并且符合《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法学引注手册》等规范要求。

  学业考核是检验和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每学年度需对法律硕士就本学年的学习研究情况做一次学业考核。学业考核由各专业方向导师组负责,并依据学业考核结果评定学业奖学金。

  中期考核是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并修满规定的学分后,郑重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考核,重点考察学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掌握。中期考核的具体实际的要求以《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为准,主要从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实践经验等方面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综合测评判定。经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进入专业学位论文阶段的研习。

  上半年一般为3月份,下半年一般为9月份进行毕业和答辩资格审核。毕业和答辩资格审核最重要的包含学分审核、科研成果审核等。

  法律(非法学)公共卫生法律实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当被培养为适应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法治建设所需要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1.在规定学习期间内成绩合格、修满学分,课程考核及其他培养环节考核符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细则》。

  1.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名为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至2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

  2.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方可毕业;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提请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除答辩申请事项与表决规则有特殊规定外,一般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的要求和程序相同。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院与学校二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023届华政卫生健康法所有考点都在我们的资料上,而且,几乎所有题目直接用本笔记原文抄上就是满分!

  但凡以[学]为名,必载深厚之基、必孚通说之见、必纳云从之人。卫生健康法[学]亦当如是。

  当前市面上有关卫生健康法的著书立说虽多,但华政专门指定了特定的教材,也就直接限定了可考知识点和观点范围,此点,是本法的一大优益之处。

  华政卫生健康法学考察四门:英语、政治、专业课(卫生健康法638)、法综课(法学综合801)。

  2、801法学综合试卷是华政自主命题。虽然是华政自主命题,但并非卫生健康法学的老师命题,而是华政学硕统一命题,换言之,包括卫生健康法学在内的华政绝大多数学硕,都要复习801法综,这点上,卫生健康法学和其他法学专业并无区别。

  3、638卫生健康法学也是华政自主命题的卷子。卫生健康法学和其他华政法学硕士的区别,就是卫生健康法638这一门课。

  健康权的概念、内容和健康权(30分)、公共健康权与国家的相关义务(30分)、医疗服务合同(30分)、医疗侵权责任(30分)、健康产品法的根本原则(20分)、生命伦理的理论、原则与范畴(10分)

  本精讲资源就是为大家复习卫生健康法学638准备的必备资源,也是唯一所需资料。

  应对卫生健康法学638专业课,目前看来,只需本资料即可,典型的有关可考性内容都可以从本笔记中找到对应知识点。

  同时,本资料也是一再筛选、调整、精选后的结果。作为新兴学科,本资料目前看来内容上已经“足够丰富”。

  2023届是卫生健康法学第一年招生,根据考生回忆,我们总结了真题附在本笔记最后,同时斟酌编写了参以供学习之用。2023届考研没有超出本笔记范畴,更确切的说法应当是,本笔记命中了2023届所有题目的所有考点,甚至于,所有问题直接用笔记原文抄上就能得到满分!这一点都不夸张!本笔记最后附有题目和参,你们可以自行对比!2023届其问法答法也没有偏离通常的法学考研范畴和我们编写本笔记之初的预想。本笔记也以几乎所有考点全部命中的姿态顺利经受住了第一年的检验!请2024届同学放心使用!

  同时请考生注意,2023届的出题模式并不一定代表2024届一定延续,请考生在注意关注2023届的出题模式之外,还需另外注意其他题型的考察可能性!

  另外,本笔记每一编开头都会附上较多的的[模拟预测题],在使用笔记时,可以先浏览有关预测题,熟悉出题方式,了解大概的出题形式,这样在看笔记时能更有针对性。

  本专业理论基础在于华政指定教材中所涉的与卫生健康法及大纲范围内有关的基础原理,作为新兴学科,它相比传统的民刑理论而言已经相对简单,所以主要靠背诵。反复记忆是基本,推荐的记忆方法是“关键字”记忆,记住了关键字,答题时若无法完整的记下来,能够准确的通过关键字自己展开。

  本专业诸多知识点涉及到的纯理论阐述较多,同时也适当加入了有关医疗法律和法规、健康法律和法规、民法典的相关联的内容,而且诸多法条之间出现或大或小的重复性和差异性,比如,知情同意权,在多章多内容之间反复出现,这无疑增加了复习的难点。

  我们给到的建议是:很多知识点的确具有内容上的延展性和考察方式上的多样性,可以独立成题,也可以关联成题,不建议我们大家复习的时候看到重复知识点就不看,而是应当将其对应到本笔记具体的复习体系中,每次看到都单独复习,并加深下印象。

  重复性具有一定相似特点的内容以及差异化对比性的内容必看,包括前后法条对比、前后知识点详细的细节内容的差异、前后知识点所处体系位置等,凡笔记保留的,不可“选择性”学习,而应当尽可能全面把握。

  本资料中有诸多对法条的分析,一般来说,重要法条必背!什么是重要法条?就应该考察法条分析的法条,一般认为,本法是可以考察法条分析题的。

  梳理,就是在尽可能快的先建立框架感的基础上,快速理解每一个知识点的大概意思,梳理工作的完成度直接影响之后每一轮复习的效果。具体而言:

  (1)建立框架感:框架本身难说具有可考性,但框架却是任何主观题考试必不可少的辅助性学习方法,看任何知识点,先建立框架感,通过翻书的方式梳理知识点的体系将有利于你记忆当前知识点的牢固度,更有助于你形成整体复习意识,架构关联感。

  举例:比如目录,实际上的意思就是天然的框架感,再如笔记每章的框架图,也是直接现成的框架构成,通过阅读这些体系性的内容,可以让你的复习更具有“视野感”,同时,在复习具体知识点的过程中,也要不断的回到这些体系性的框架上来,让你的复习更有“整体性”。

  (2)快速理解每个知识点的大概意思:梳理的本意其实就在于此。宏观上把握具体知识点最简单也是最有用的就是快速梳理,梳理的程度只要是理解要义即可,不用过于纠结细节,否则就不是梳理,而是直接复习或背诵了。同时,务必注意,本文所述梳理,当具有一个隐藏含义,即强调梳理的“速度”。很多同学在复习的时候会产生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分不清楚什么是梳理什么是背诵,其中关键就是,梳理一定要快速,如果你梳理的很慢,那还不如直接背诵效果好!既然你想要梳理知识点为主进行这一轮复习了,那隐藏含义就是你必须快一点,再快一点,万不可在某一轮复习中,针对每一个知识点,一会想着梳理知识点(快速且以理解意思为主),过一会又想着背诵知识点(细致且速度能慢一些)

  这里的背诵,并不是常态意义上的“背下来”,而是针对你所梳理出来的内容,进行记忆!如前所述,你梳理出来的东西主要是两点:

  (1)框架感的记忆:这种记忆不用很细致,只需要模糊记忆即可,目的是让你更深入的了解整体体系。喜欢用框架复习的同学,这种感受会很深:框架背诵下来,感觉其实真正考试的时候用处也有限,不背,感觉又不甘心不踏实。所以我们推荐的是框架只需模糊记忆即可,不用很细致、很牢固。

  (2)每个知识点大概的意思的记忆:同样,这种记忆不用过于纠缠细节,但必须记下来,而不是看一看就跳过。很多第一遍“看书”学习的同学会有这样的问题:看完一遍后,第二遍看的时候发现第一遍看了等于没看,脑子里还是什么都没有,种种原因,其实还是你没注意在第一遍看的时候的方法。我们推荐的是你不单单是“看一遍”,而应该是“梳理”,为下一遍打基础,所以,对每个知识点大概意思的“背诵”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会出现“看了等于没看”的问题。

  如标题所述,以上两点的关系是:梳理为主,背诵为辅,两者的关系不要搞混了,不然,你的第一轮复习之旅可能不如想象中那么效率。

  这里的背诵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以考试答题为目的的记忆复习。背下来是基础,否则考试无东西可写,背的快、背的牢是目标,每一轮都应该更快、更牢。

  (1)背下来:背诵的方法有很多,包括关键词记忆、框架式记忆、温习式记忆等,但不管是哪种方法,最终的目的其实还是为了让你能够掌握知识点能够答题,答题在这里起到很重要的约束作用,即:一切不以答题为目的的背诵都是非效率的。此点切记!

  (2)尽量在保证背诵牢固度的基础上追求背诵速度。背诵牢固度是最基本的要求,某一些程度上,为了记得更牢,是可以适当牺牲一些效率的,所以,背诵牢固度是背诵的首要的要求,其次才是复习的效率性。从复习全程来看,复习效率性也很重要,每一轮的复习,你都应该提高复习效率,“熟能生巧”“越看越快”在考研复习中也是适用的,但也和第一遍的梳理效果有关,和每一个上一轮的复习效果有关,如果你第一遍梳理的效果很好,那第二遍看的时候自然就可以更快一些,同样,如果你第二轮复习的相对更牢固,那第三轮看的速度肯定也能提高,复习的效果往往呈现这样的状态:看的好的同学往往越看越好,还能越看越快。如果你看的不好,看的不快,建议从上一轮复习上找问题,想想,上一轮我复习的时候哪里没做好,然后去纠正。

  本专业由于新设,只有一年回忆版的真题,但从主观题考试来说,其实影响并不算大。

  (1)一方面,你可以借鉴本笔记后附的2023届真题(回忆版,同时也是实际2023届考试的版本)+(预测版,实际是编者自己出的模拟预测卷)和法综里的出题模式和套路。

  (2)另一方面,你也可以从本资料每一编开头部分找到模拟题,尝试看完每一章去解决下这些题目,适当训练答题方式和熟悉度。

  本资料中,针对卫生健康法的知识点专门出了每编的模拟题,题量较为丰富,这些题目,一方面能够检验你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另一方面也能当成出题模式的参考,为你提供复习具体知识点的思路,望好好利用。而且,这些题目所涉知识点,一般就是本法的最重要的点。

  (七)震川出品—最新版《华政考研专业课卫生健康法精讲笔记》【即本资料,也是你应对卫生健康法638专业课考试唯一所需资料】。

  (六)无论标注几颗星,无论考点是否很重要,如果你想考高分,本笔记所列考点都应记忆,不需你记忆的我们已全部删除;本笔记所列所有知识点都可能被考查,星数多少仅代表可考性不同而已。

  设立背景:华政为上海市首个获批卫生健康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点高校。培养模式采用校内导师+校外兼职导师”的双导师制模式,致力于打造全国最专业的卫生法团队。在本校优势师资的基础上,该专业引进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卫生法专业的优秀人才、兼职导师。不少校外导师由一流卫生法专家和高水平医疗卫生法律实务人才担任。

  专业课内容:健康权的概念、内容和健康权 (30分)、公共健康权与国家的相关义务(30分)、医疗服务合同 (30分)医疗侵权责任 (30分)、健康产品法的根本原则 (20分)、生命伦理的理论、原则与范畴(10分)

  学科特色:将公共卫生法、医事法、医疗保障法这三个分属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的三个学科方向整合起来,形成研究卫生健康事务的领域法学。

  主要工作规划方向:各级政府疾控机构、公共卫生中心、各级卫生监督所、各级医院的法务、医务管理部门,公安、检察、法院、专业律所、大型药企、卫生法教学科研单位和有关的政府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