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图有约|张由律师:涉外法律文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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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图有约|张由律师:涉外法律文书写作

2024-01-19 答疑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中的比重慢慢的变大,涉外法律文书写作常常是涉外律师遇到的第一道难关。

  旨在让更多法律同行关注、了解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本次方图有约非常荣幸邀请到了有着丰富涉外法律服务与诉讼经验、曾获“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称号、并多次为重大合作项目提供涉外法律服务,来自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的张由律师,分享涉外法律文书写作的心得与方法。本次活动还荣幸迎来卓信律所的律师、力挚的两位法务,新朋友们各抒己见,碰撞出思想的火花。

  张由律师从邮件设置、收件与抄送、邮件框架、邮件正文、检查需要注意的几点及不规范操作示例六个方面,详细的介绍如何写出一封兼具礼仪与专业的英文邮件。

  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发信名称、邮件签名与自动答复应当足够正式,避免因此闹出“笑话”。试想如果发件名称是“叮当猫”,轻则收件人会对发件人的专业性产生怀疑,重则收件人可能遗漏阅读邮件,无端降低沟通效率。

  邮件尾部的签名除了注明发信人信息,还可设为“免责声明”,在邮件发送错误时规避发件人的风险。在律师不能及时回复邮件时,应在自动答复中提供其他联系方式及邮件解决方法,使发件人的事情能够及时得以处理。

  发送邮件前,应当将邮件主体作清晰提示,并结合邮件背景情况有选择地通过不同模式进行发送。如需发送或抄送给多人,应确认好收件人的先后顺序,避免给收件人带来不好的邮件体验。

  张由律师着重强调了在英文邮件中“Dear”和“Hi xxx”作为称呼前缀时的区别,如收件人受英国文化影响较深,则选用“Dear”,如收件人受美国文化影响较深,则选用“Hi xxx”,更符合收件人的文化背景。

  法律意见的正文需要逻辑与内容兼备。法律意见的开头应当有引入句,后提示中心思想,确认事实情况与客户的真实需求。由此再引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并根据事实与法律规定,结合客户的真实需求给出法律意见。此中,为了更好增强法律意见的可信度,还可引用类似的案例。最后应有兜底陈述与结语。

  邮件发出前,需确保内容没有过多个人情绪,且应当在合适的时间发送。在细节上,应当检查邮件附件、排版布局、全文的语法、内容的逻辑与表达,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

  此外,张由律师还给大家举出邮件发送的不规范操作示例,如邮件撰文随意、邮件缺乏必要内容等。张由律师表示,在邮件写作时,核心是要为客户提供符合其需求的法律意见。一方面既要以法律为准绳,全面提示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亦要从客户方面出发,为其寻找处理问题之方案,方为一封上乘的法律邮件。

  律师服务协议的起草与审查于我们并不陌生,但怎么样才可以提供一份严谨专业的中英律师服务协议呢?张由律师亦对此分享了心得。

  律师服务协议框架与一般的合同大同小异,在起草或审查时应当着重注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费用、权利义务、争议解决等条款,除了需符合《律师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还需要遵循各地相关的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如律师服务收费告知书、委托人须知等,做好律师执业风险管控。

  法律服务最重要的包含诉讼、非诉与常年法律顾问三大板块,每个板块的服务范围各异,板块内部的法律服务内容也各式各样。因此律师服务协议中应对服务范围进行细致约定,律师仅可在此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费用的约定应当符合由司法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下称“《意见》”),如地方司法部门实施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文件,当地律师在约定服务费用时亦需遵守该文件,避免因收费不当而导致更大的执业风险。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目前《意见》对于律师风险收费比例有明确要求,约定风险收费前应当确认。

  律师服务协议中应当约定免责条款,如声明律师意见不等同承诺,以规避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的风险。此外还需约定争议解决条款。张由律师笑称其一般在律师服务协议中约定为仲裁条款,保证双方在解决争议时的秘密性。

  律师服务协议的起草与审查必须要格外注意的风险点远远不止于此,我们在审查前应当参考其他成熟的服务协议,并结合协议签订的背景情况对协议内容做调整。一份优秀的律师服务协议是法律思维与商业思维碰撞的结果,其中奥妙与学问还需屏幕前的诸位亲自探索。

  本次活动中,张由律师同样分享了有关律师函与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方法,不仅包括内容撰写的“秘笈”,还给出了关于文书发送等细节提示,可谓干货满满。

  律师函与法律意见书应当先说明律师起草文书的正当性(即有委托),并交代文书起草的背景与事件。在陈述事实时应有选择地进行。一般而言,律师函是代表了客户的立场,律师应在律师函中避免陈述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否则将构成自认,不利于后续纠纷的解决。但法律意见书是律师针对客户提供的事实情况给出的专业意见,此时应当将客户提供的事实作全面陈述,表明作出律师意见的事实依据,避免因事实不全面导致律师意见不当的风险。

  在事实与理由陈述完毕后,律师应当结合法律和法规,对事实作法律定性并归结责任。律师函中的律师观点更多站在客户角度,在符合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将客户对收函人的要求清晰、严厉地进行表达,并告知相应的法律后果,以达到震慑收函人之效果。而法律意见书应当给出客观的法律观点,全面提示法律风险。与此同时,律师也应当给出可行或替代方案,从专业角度帮助客户解决实际问题,才方为合格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函与法律意见书都一定要具有严谨的法律逻辑与简明易懂的法律用语,在确保阅读者能读懂文书内容的同时,不丢失文书的专业性。

  律师要提升自我保护的意识,未经明确授权发出文书可能会引起律师承担法律责任。在发出律师函前,最优的做法是请客户出具对应的授权委托书,使其对律师函的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如后续收函人认为函件披露的情况失实,据此投诉律师,律师也有对应的“证据”以保护自身。

  律师函的发出需要关注诸多细节。首先应选用可送达地点最多的EMS进行函件的发送;填写邮单时,需清晰写明内件品名,收件人如果是法人,应当也将其法定代表人作为收件人之一;邮件寄出前应保留EMS的底单,并在邮件签收后要求EMS出具妥投证明,确保邮件已被顺利签收。

  律师函与法律意见书起草前,律师应当明确文书的核心需求,如律师函的核心是替客户发声,而法律意见书的核心是为客户提供律师意见。站在不同的立场,律师自然对文书和律师意见的内容有所选择。除了中文文书,英文律师函与法律意见书的写作亦需具备上述要件,且应当符合英文的语言逻辑和法律逻辑,让客户在阅读时没有障碍,增进其对法律问题的了解与帮助其更好地做出判断。

  听完张由律师的分享,活动现场的同行们都表示收获颇丰,同时亦有很多问题想请张律师解答。

  雪莹:张律师的分享对律师实务工作帮助很大,尤其是在律师函寄送方面,让我关注到了更多细节!想请问张律师,如果电子邮件的内容包含图表、图片等文字以外的内容,此时应当将这一些内容放在邮件正文还是附件中?如果邮件附件过多,是否要将附件作为压缩包发送?

  邮件正文最好只有文字,方便收件人阅读,图表图片可当作附件保存。建议邮件附件单独发送,如果担心附件过多导致收件人混乱,能提前将附件编号,方便收件人阅读。

  卓信所 王智:请问张律师,有些客户想让律师量化法律风险,常常要求律师给出风险比例,此时应当怎么回复客户呢?

  律师不能承诺结果,不建议直接回复明确的风险比例,只需要回复客户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即可。

  大家可以先阅读《法律英语》这本书,作者为英国教授鲁伯特·海埃。该书介绍了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在实务中的不同,也提供了法律英语的学习方法,对非英语母语人群学习法律英语十分实用。

  活动最后,伙伴们共同合影留念,本次方图有约活动在欢声笑语中圆满结束。张由律师的分享关注了律师实务中重要但容易忽视的细节,让与会的各位都收获满满。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法律同行来到方图,一同交流、一同探讨,一同追求更有趣、专业、极致的法律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