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各种称谓 法令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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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各种称谓 法令英语

2024-01-07 答疑

  ,英剧和港剧则叫法纷歧。那么,在不同国家,律师究竟是怎么称号法官的,这中心又有何考究呢?

  在美国,律师一般叫法官Your Honour或Judge,可是,依照洛杉矶郡高等法院的规则,有必要用Your Honour称号法官,当面喊“Judge”或“Judge(张三)”的,都会被轰出法庭。

  在联邦最高法院,官有必要被叫做Justice,首席官有必要被称为Chief Justice,假如哪个出庭律师叫错了,会被官们当庭呵责。历史上,伦奎斯特首席官就很喜爱纠正律师的不妥称谓。

  一次,一位初次在最高法院出庭的律师非常严重,在答复肯尼迪官的问题时,他说:“是这样的,法官(Judge)……”伦奎斯特立刻打断他:“是肯尼迪官(Justice)。”律师很为难,匆促换了说法。或许是越严重越易犯错,几分钟后,律师在答复苏特官发问时,又说:“是的,法官。”伦奎斯特再一次纠正他说:“是苏特官。”又过了几分钟,这名倒运的律师把伦奎斯特本人叫成了“法官”。伦奎斯特总算不由得了,他将身体前倾,用严峻的口吻经验律师:“律师,我有必要正告你,这座法院是由官组成的,而不是法官!”被吓傻了的律师还没有来得及回话,斯蒂文斯官出来打圆场了:“没事,没事,律师,你仅仅是和宪法犯了相同的过错。”(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一款说到最高法院官时,也未用“官”称谓,统一用的是“法官”一词)庭审现场一片哄笑,伦奎斯特自己也哑然失笑,欠好再说什么了。

  除了最高法院的出庭律师,纽约律师也必定要注意:在纽约,法院的等级称谓是倒过来的,“纽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State of New York)其实便是一家底层法院,法官个个以Justice自居,而上诉法院的法官,反而只被称作judge。

  香港律师对法官的称号秉承了英国传统。在高等法院,诉讼两边都会敬称法官为“My Lord”,“My Lady”或“Your Lordship”;在区域法院,则会把法官称为“Your Honour”;而在裁判法院,会称法官为“Your Worship”或“Sir”。律师对法官的称号不恰当,虽不会被视为轻视法庭,但将被看做很不礼貌、很不专业的体现。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