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湖南省底层法律服务作业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分数线及发放合格证明相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2021年湖南省底层法律服务作业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分数线及发放合格证明相关事项的公告

  依据电子证章办理相关规定,对《2021年湖南省底层法律服务作业者执业核准考试弥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考试合格证明发放有关事项做调整,将《公告》中“6月18日至9月30日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调整为:“考试合格证明由湖南省司法厅一致印制,各市州司法局发放,考试合格人员于6月18日至6月30日到报名时填写的户籍所在地或常常居住地的市州司法局律师作业科(处)收取,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于9月30日前到省司法厅律师作业处1113办公室收取。”

  考试合格人员请于5月21日前登录考试报名网站(),点击“报名信息办理”核对“户籍信息”中“户籍所在地或常常居住地”内容,以便确认合格证明发放地。如有改变,请联络省司法厅律师作业处,请求改变考试合格证明发放的市州司法局。为便利考试合格人员,申领地也能够直接经过电话改变为省司法厅律师作业处。由此带来的不方便敬请体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