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黑龙江省司法厅发布2019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公告

【七五普法】黑龙江省司法厅发布2019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公告

  原标题:【七五普法】黑龙江省司法厅发布2019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公告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法律法规,黑龙江省司法厅现就2019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2019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延寿县、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桦川县、桦南县、汤原县、同江市、抚远市、林甸县、饶河县、绥滨县、望奎县、海伦市、明水县、兰西县、青冈县,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2019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已经完成学业但尚且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法律专业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9年应届本科法律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2.军队院校以及就读香港、澳门、台湾大学或国外大学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范围。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4.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地或居住地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者,报名学历条件可以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法律专业范围可登录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查询。

  2019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来进行。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隐私信息、上传照片、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9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5日10:00至5月13日24:00。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或直接登录网址:,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毕业证书一定要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或认证。报名时在报名网站上传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报名网站上传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或居住证,在报名网站上传户籍首页、本人页或居住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相关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考试合格证明唯一使用照片。

  2019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时间为6月16日(星期日)。

  2019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考区设在哈尔滨市。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

  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考试试卷共两张,每卷150分,总计300分。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职业道德及相关司法解释等;

  试卷二: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人民调解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

  2019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来进行。每卷试题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答题,主观题采用纸笔答题。

  1.考场统一为应试人员免费配备考试文具。应试人员自备文具不得带入考场。每场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文具放回原位置,不得带出考场。

  2.应试人员自备的各类钟表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应试人员贴身携带的电子设备、手机等物品需在入场前关机,装入考场统一准备的密封袋内,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放至指定位置。

  3.每场考试前,将启用人脸识别系统检录考生身份,考生接受人脸识别系统检录即视为入场,凡在人脸识别系统检录中发现冒名顶替者即记为。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黑龙江省司法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7月15日10时,黑龙江省司法厅确定合格分数线,参加考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络站点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核。

  7月25日10时,黑龙江司法厅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上予以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2019年应届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考试合格名单另行公布。

  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证明分为A类和B类。A类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B类为学历专业条件放宽的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一)黑龙江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做考前培训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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