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与律师该如何选从十大区别两大现实问题谈起

法务与律师该如何选从十大区别两大现实问题谈起

  编者按:律师与法务怎么选,历来是毕业生职业选择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在多数律所为新人开出的“惨淡”薪资下。本文详尽提及了两大职业的职业资格、就业路径、服务对象、工作交集等若干方面的区别,并就职业的规划、两大职业的转换提出了较为得体的建议。

  作者简介:低眉念法,执业律师,曾供职某上市公司集团法务负责人,具备争议解决双重视角。

  彼时盛夏青葱,一群年轻人相遇。只是聚散终有时,躲不过的是同砚苦涩的别离。又临匆匆毕业季。离开校园下一步就要面临择业工作的现实问题。本文是在一位前法务、现律师的讲述下,整理的关于“法务与律师的微观和宏观区别”,以及“刚毕业过了法考是直接去做律师,还是先去企业做法务”的职业选择现实问题。在法律职业上两条并行不悖的赛道选择和对比之时,可供即将进入人生另一阶段的同学们和对另一条赛道抱有好奇心理的同行者,酌情参考。

  这些文字面世的时候,他正勇敢而无畏地在专职律师的赛道上奔跑着。于此之前,他埋头耕耘着法律职业的另一个领域——企业法务。律师这两年,他时常被人问起,“为啥不做法务了?”又或者是“为什么转做律师了?”再具体一些的,又如被问到“法务与律师的工作内容、报酬、专业要求等等有什么不同?”甚至有人直问他“过了法考是直接去做律师好,还是先去企业做几年法务先锻炼一下更好”?在他看来,前两个问题,可能仅仅是单纯的旁观者好奇心理,恰巧被身旁这么一位有过“双轨”经历的人激发而已。他往往也只是一笑了之。问得细了,就回应一下。面对过往被问到的众多问题,他算是一并回应了。

  法务与律师,都是从事法律专业工作的人员,都是专业技能的服务提供者,如要细数法务与律师的不同,可以从职业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介绍。

  从这一点能够准确的看出,他是个实干家,直接叙说法务与律师这两个职业微观方面的区别。

  目前还没有强制性或者行业规定要求从事企业法务一定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一般企业只需要具备可以胜任法务工作岗位的法律专业相关知识即可。从一些企业的招聘启事上也不难发现这一规律,但是大厂或者一些相对规模较大的企业,通常都是必要的条件。

  根据《律师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一定要具有的条件之一是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就职法务,和别的企业员工基本上没有区别,一般来说包括投递简历、面试、聘用、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不过,高端法务也有不少是从猎头推荐的渠道。

  就职流程的时限,通常都不要消耗很久。依据自己当前情况,以及企业和岗位情况决定,快则当天入职,慢则需要数月不等(比如:个人需要与上一家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或者等待竞业限制期满)。

  申请律师执业,依法需要参加实习满一年后且通过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在取得律师执业证之前,行内统一称谓为“实习律师”。时间成本相对法务,高很多。

  实践中,因为从选择心仪的律所,到加入实习律师大军,其间实习期满考核通过后,再到申请律师执业许可的前后,必要的衔接流程加起来,通常会超过一年时间。以他身边实例,短则约一年三个月左右,最长的因为考核“挂科”被延期,将近两年。

  法务定位是隶属企业的劳动者,一般在企业内部由某个板块具体某位领导分管。其对应的自治组织是工会。如果因履行劳动合同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人社行政部门主张劳动权利。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应的自治组织是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对律师做监督、指导。律师是否应该像企业员工一样被当作劳动者管理的命题,这些年在行业里的议论从未停息。

  有说挂靠关系的,有说劳动关系的,亦有认为律师与律所之间是兼具劳动与合作属性的,更不可思议的是关于女性律师到底适用“女职工”还是“女干部”的年龄界限何时退休而登上话题的。

  不管何种结论,是否对错,至少上述话题在此起彼伏、喋喋不休的过程中,起到了使问题在过程中越发清晰明确的价值意义。

  由于法务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所涉及的主要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

  特殊情形:公司律师同时也受律师行业规制。根据司法部《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律师,是指与国有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司律师证书,在本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员工。”司法行政机关对公司律师业务活动做监督、指导。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对公司律师进行日常管理。律师协会对公司律师实行行业自律。

  公司律师一直是国企的“特权”。不过,深化律师改革、依法治企的大背景下,不少省(市)司法厅已经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如广东、安徽、四川等,具体在本省司法厅查询或电话咨询。目前就全国范围而言,公司律师占比还是相对偏少。

  实习律师是与律所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人员,同时也受行业规制,因此既适用劳动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也适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的法规制度,详细的细节内容可参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申请执业所在省市等规定。

  对于律师而言,其实基本上都会与律所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提及这一职业时,一般优先想到的都是《律师法》、司法部的相关规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的规章。

  当然是企业,具体就是指企业内各部门、人员在法律事务上的需求。时常也会有一些领导、同事的私人咨询。另外,法务在工作中难免也与上下游客户打交道,也就不能避免顺带着解决一些小问题,但本质是满足本企业服务需求。

  服务于人民、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队、企业主……,如果从直观的层面来叙述的话,能够理解为:不管是公职律师、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司律师,还是法律援助律师,凡是委托律师办理委托事项(主要指法律事务)的“当事人”,都是律师直接服务的对象。

  以企业内外部进行区分。内部包括老板、直管领导和其他领导、业务部门;外部包括外聘律师等需要法务部门对接的专业机构,若企业法务部门设有诉讼岗的,也会与法、检、公安和其他政府部门产生交集。

  内部的人际和工作交集在哪里都存在。绝大多数的律师,还是往返于当事人、法、检、公安之间。

  有条件地跟着考勤走,和主营业务的节奏基本一致,上班时间受领导和HR关注度高。加班根据公司情况,分为付费加班和“自愿”加班。如果有专项工作任务的时候,一切都是未知数。

  一般来说,律师的上班时间自由度较高。可能也正是因为自由度高,所以想周六加班就周六加班,想周日加班就周日加班,哈哈~也可以7*24。要注意,案件任务卡时间很死。

  法务工资报酬的具体数字与企业、岗位、城市、个人资历等因素息息相关,与律师最大的区别是“旱涝保收”,收多收少不太好谈,但可以聊聊法务工资报酬的成长曲线。

  在起始阶段(学历、工作经验等),一般是法务的工资报酬在此阶段要高一些,毕竟再不济也受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啊。此后随着工作年限、能力成长、职位晋升等,工资会稳中有升,但受限于收入来源于公司业绩等特定条件,很容易触顶“天花板”。

  近年来,企业和行业越发重视法务的专业价值,法务的工资报酬也开始向上突破。很多如科技、互联网或者高净值行业的法务工资,年入百万也很正常。此外,作为企业员工,法务也可能获得期权、股权激励。

  如果按照典型范例区分,从实习律师、授薪律师、独立律师三个维度来说的话,实习律师的下限是“负数”,目标是活下来;授薪律师通过你自己贩卖的时间和自由的程度,决定固定周期收到的“浮动最高额”,目标是在行业生存并且坚持下来;独立律师嘛,据说是“负数~∞”。

  基本是按照企业设立的职位层级向上发展,晋升轨迹很清晰。但也可能原地不动,比如“一人法务公司”,就是指那种法务部门就一个法务人员,自己既是将军又是小兵的情况;也可能连独立的法务部门都没有,法务岗位归入其他行政部门管理的,这就建议慎重考虑了。

  现在很多企业实行职位、职级管理“双轨制”,毕竟向上的“萝卜坑”有限。法务总监就一个,干不掉他,就从lv1→lv2好了。法务会随着所属企业的业务发展而成长,发展的潜在能力多取决于企业的规模、行业前景等外部因素。

  实习律师→未来不知道,或者只有自己明白。为什么这么说?虽说法律服务市场之间的竞争白热化一直持续,去不了“红圈”就去大所,大所不要也可以去小所,无论在哪个地方,按照实习律师→专职律师→合伙人→自己组建团队或者开律所当主任的规律发展,总有熬出头的一天。

  但现在这个规律可能一下子都变得模糊了。以现实的情况去看,有很大的可能是实习律师→授薪,或者实习律师→独立;也可能是实习律师→法务,或者实习律师→考公、转行不干律师了……律师的成长受各方面因素制约。

  总之,律师的晋升轨迹不清晰、明确,制约因素包括个人性格、能力、资源、价值观,甚至是兴趣爱好、家庭都可以影响未来的方向,律师发展更多取决于自身能力和资源积累。

  不只是改合同、改协议、开会……当然这些属于法务基础业务,是一般刚入行的法务的普遍情况。如果感觉到痛苦,可以归结为没选择好,以及自身缺乏向上的条件。法务也是一定有自己的专业方向的,而且越是成熟的企业法务部门,岗位划分越精致。

  比如,他在上一家公司法务部的时候,部门就设有合同、诉讼、知产、投融资法务岗。如果是一些大厂,划分得可能更为详细,比如业务板块多的集团法务部门,可能会分别设有知产、数据、投融资、诉讼、合规风控、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等多种法务岗位。如果从网上查一下,鹅厂法务部员工有3000人,他们不可能全部干一件事。既然有不同的岗位,就当然有不同的业务线分工,也有不一样的法律研究方向。

  如果将律师专业方向直接广义地划分为非诉和诉讼,也不是不可以,但是现在律师专业化细化分工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律师团队。比如有律所团队安排专门的律师组做企业常法业务的,也有专门做破产清算、执行业务的,还有专门做刑事辩护的。

  自己做传统独立律师的则通过你自己的业务来源,不过大多数都会缺乏一定的动力去做专业垂直和业务细分,也很少做到法律服务产品化,更多的是凭借客户圈和经验。

  归根结底是市场需求,而且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但刚做律师的时候,建议多方面都可以学一点,一精多专,触类旁通是最理想的。

  一般意义上,职业的宏观方面就是可能间接影响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因素,如果这些环境变化的话,就非常有可能使职业本身内核发生改变或是升华。法务与律师两个职业在理念和体系上的区别,也正体现了这一点。

  法务要掌握企业内部的运作管理规律、管理模式、业务逻辑线、业务需求、商业目的等等,就某一项具体业务而言,参与业务发展并提出法律方案建议,直至监督实施完毕全过程,其间还需要完成会议准备、进度汇报、绩效考核等工作。

  可以说法务是专业化、行政化、商业化的综合体,是企业主运用法律进行企业管理的体现。企业运行过程中,时刻提供业务经营所需要的法律服务支撑职能,是法务最基本工作理念,自然也是法务的价值所在。

  律师的工作理念,相对法务直观很多,一般的就是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如果再宏观一点,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为己任。

  律师更多的是从法律的方面出发思考实际案例的问题。这和法务在企业长期熏陶下,在工作理念上是有一定差别的。律师的工作往往会集中在一个点,但企业的运营是具有点、线、面的特点的。

  就比如,他在法务工作期间也接触了不少很专业的律师,法律素养绝对过硬,但有时候给到企业的方案就是无法落地。当然这也不一定全是律师的问题。建议律师懂得更多的商业运营规律,可能对业务发展会更有利一些。

  因为法务有双重属性,既有与律师相同的以法律知识和经验谋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属性,又有与企业内部其他员工一样的劳动者属性,因此在管理理念上既不能完全照搬企业其他职能部门的经验,也不能效仿一般律所的管理模式。

  法务所在的管理环境,一般都具有比较强的制度性。不管是管理还是被管理,都能清晰地区分内外部关系。在被管理的时候,来自法务部门外部的比如老板、HR、财务的,通过人事考核、财务管控等方式对法务进行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则主要是业务管理,比如法总或者分管领导对下级法务的业务签审、考核。

  那么从向外方面管理再展开来说,对企业的经营业务管理的模式,尤其是大型集团化企业的法务部,见过不少是采用“职能集权化”模式管理的。职能集权化的意思是凡本企业涉及的法律事务,全部需要法务会签会审。并还有其他不同的情况,比如法务不直接干预业务板块未超过授权范围的经营事务。

  当然,既然是企业员工,不能避免的是被强调结果导向。而且法务的特点之一是,隐藏的问题通常不会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暴露,部门整体对外的业务能力展现,往往由部门内部水平最高的一个人(岗位)决定,法律事务工作大多数情况下又很难被量化或者客观评价好与不好,就往往会在管理的时候让法务头疼,也让管理层头疼。

  比如一份合同的审核修改,好与不好的标准到底是什么?是评价合同审核有没有遗漏的风险点吗?即使有,往往被遗漏的风险点,在很短时间内可能也不会对合同履行产生不利后果,那这个遗漏的点就不会被所有人察觉。那被发现的时候,是不是已经过了很久了呢?可这份合同的审核意见被采纳的时候,也是经过批准同意的啊?

  看吧,这个业务管理的标准是不是很难确定?不过这不是这篇文章讨论的重点,就不过多地深入了。总之,法务怎么管理和被管理,都是由企业文化和组织架构特点决定。

  律师在执业机构的内部,多数还是缺少成文制度管理的,普遍是由老板的个人色彩决定,要么就是按照经验管理,对每个实习律师的带教以及每个案件和法律事务的办理,都不尽相同。

  在管理模式和管理目标的重点对象上,律师与法务的管理存在比较大的差别。即使是规范化管理的律所,很多时候也不是对人,只是对事,强调对业务的管理掌控。但是,也不排除公司制律所或者其他架构级别明显的律所(团队),采用一些行政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但他们的管理目的,也一定是定位于经济效能和服务于案件(法律事务)办理本身。

  虽然有不少的企业法务的工作是在做标准化,但优秀的企业法务所要具备的知识结构和工作技能,确实很全面。法务除了要具备胜任岗位的法律专业相关知识和办公技能之外,往往会决定一个法务能不能走得更远的,是专业相关知识以外的知识和技能。

  业务层面,法务要关注企业所在的行业,对主营业务的法律和法规、政策和标准都要掌握,并且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了解企业的商业运营模式、经营战略,能利用自身所学为企业经营业务赋能;掌握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好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利益对立关系,在与外部律师和机构的协作中发挥好桥梁作用;有的法务岗还需要非母语工作语言。

  此外,有必要的话,还能学习企业治理、经济学方面的知识,研究管理学知识,比如可能会用到的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而不单单是法律事务的细分管理工作(如合同管理、案件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

  律师的技能体系,是在有意识地做知识管理工作中慢慢形成的,基本上围绕法律专业相关知识和服务于案件办理本身。比如接待当事人笔录的模板,案件备忘录,各类报告、文书等。

  要细数的话,其实律师可能要具备的技能更杂一些吧,既要会办案,法律思维敏捷,文书写作能力佳,也要会驾驶、时间管理、有效沟通、语言表达、辩论等等,甚至还要会写文章、自媒体运营、拍视频、营销推广……就像网上说的,3000块一个月的厨子不好招,其实3000块连法务都招不到,但是3000块绝对能招到一个正经律师。

  如果从学校立即进入企业做法务,那也有一定可能会让自己失去快速学习诉讼案件解决能力的机会,对于法律规范的应用会在一定时期内悬停于书本,自然也不能够做到通过积累实务经验反哺法务工作,厚积薄发的过程会被拉长。

  但是法务工作初期,会有大量的合同和交易经手,进而拥有充足的机会学习审核技能,提示风险识别和排除能力,并且有部门资深法务帮忙把关。另外,也能更好地使自己学习到商业的内在要义,在承揽相对“高端”的商事业务的时候,摆出足够的信服力。

  如果选择了法务并立志于实现自身第一个职业目标,法务可以由专业型岗位走向管理型岗位,在完成熟悉本企业、行业相关联的内容、发展现状和未来方向的初期成长阶段的之后,可以逐步成为所在行业领域内的专家,然后努力向管理层靠拢,其间建议重点学习培养自身的商业和管理思维。

  其实,优质法务一直是稀缺性人才。法务近年来越发得到重视,其中成本压力的经济性原因是一个很大诱因。慢慢的变多的企业愿意把省下来聘请法律顾问的费用,转向培养自己的法务。

  而且,律师在面对企业所面临的监管负荷不断加确、不停增长的业务规模等各方面情况,天然是存在滞后性的,伴随着企业经营程度专业化与精细化程度的提高,企业法务职能,在未来甚至有一定的概率会推动法律服务市场的变革,从上层建筑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公司律师试点的范围也可察觉这一点。

  起初直接做律师的话,不太容易接触到合同审核、商事交易的法律风险排查等一些基础但又具有实用价值性的法律事务,即使有也是零星,无经验也无从下手。更有可能,律师的起点是在程序性、重复性的工作上,被无奈地消耗着。“温水煮青蛙”的困境,在律师行业显得格外突出。

  不过,只要能够阻却未解决生存问题而急功近利的问题,律师在经历成长期以后的收入增长量级,在同地区来说大多数都会高出企业法务。而且律师职业的认同感、获得感,可能与企业法务也会有很多差别。

  与法务相比,律师可以在一直专心研究法律,在法律职业生涯这一长跑赛道上,最大限度地挖掘自己的潜力,在向上的不断努力过程中,实现自身一个又一个目标。毕竟,相较于法务,还是律师更有动力让社会大众清楚自己,有更强烈的对胜诉的渴望。

  总的来说,法务和律师都是以专业相关知识和经验谋生的法律从业人员,都是必须抱有持续学习心态的赛道。二者所有的区别,大多数都可以归纳为所处的环境不同。

  只要同时具备二者的任职资格,在两条赛道上互相切换,不存在职业限制的障碍。现实中,法务转律师,或者律师转法务的现象,一直都存在,不乏有志扩大自身技能范围和发展趋势的前辈们在两者间完成互相切换。

  律师转法务,原则上是没有任职资格的问题,律师定然是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和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其实大多数转战企业法务的律师,应思考的都是现实问题,比如收入偏低而且还不稳定的情况;又如随亲属迁徙异地,囿于律师行业的特性,在陌生的异地无法迅速扎根的问题。当然,也不排除有志之士想集齐职业卡片的情况,单纯的在另一条赛道上扩大自身技能范围和发展方向。

  除了上述现实问题之外,在转换法务之前,建议最好确定工作城市、期望薪酬、兴趣行业和业务领域方向,具体的来说:例如,能否确定自己要去离家不远的省会城市做一名年薪N万元的制造业或者房地产行业的企业合规法务?这个目标确定好了,自己后续的工作就会有很强的方向感。

  除了上面的目标方向,还需要衡量自身的素养,了解市场具体匹配条件,这才是转换法务前要重点考量的问题之一。就如上面说的”自己要去离家不远的省会城市做一名年薪N万元的制造业或者房地产行业的企业合规法务“,那么市场上这个行业招聘这个岗位的企业多不多?招聘岗位的条件,比如学历、工作年限、实务经验、语言技能、业务领域等是什么要求?这些都有必要进行必要的调研了解。总之,建议谋定后动。

  建议在自身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和实务积累之后再转换法务。既然已经在律师职业赛道上奔跑,那么在切换之前,将自己的法律功底扎实,成长到可以独立进行法律工作,在初期直接切换去企业法务,可能在短期之内仍然需要大量的学习成本。而且,企业的上升途径相比不如律所快,也很难实现跳槽带来的薪酬预期增幅。法务市场上,多数企业还是更倾向于中高年级的律师转任。

  如果从企业到社会的角度,将公司律师也归为企业法务一起谈的话,那么法务转律师,大概能分为以下三种不同的情况:

  从企业法务出来转做律师,应该不会脱开期望律师职业带来的更高的自由度、未来赚得更多,和对更精彩的人生发起挑战……这些心理吧?不过这些只是停留在内心考量上,重点还是接下来要面临的现实问题。比如收入偏低而且不再有“旱涝保收”的稳定,有没有应对渡过“低谷”时期的物质储备?能否适应工作强度突然变大?出差频率高?等等。

  不要误把平台当能力。其实,企业法务在企业内部能够说是多少都掌握一定的职权,毕竟企业会存在较为清晰的层级架构和岗位工作职责边界,所以在处理一些问题的过程中,法务会拥有签审批准、定性评价的权力,而且法务部门在对外(企业内部的其他部门,或者企业外部供应链上下游单位)的时候不区分独立个体。

  这难免会产生究竟是自己的能力、权力使然,还是因为有部门(企业)这样的平台在做后盾,让法务得以在部门间畅通无阻。业务部门的配合,是慑于权力的规制,还是发自内心与法务合作的意愿?

  转换律师之后,不管是面对当事人还是公、检、法,总有事事躬亲难令人尽满意,处处碰壁也是常有的事。如果误把平台当能力,如果没有认清就易产生放大自身能力与影响力的错觉。产生挫败感和心理落差。

  建议对期望执业的城市、律师市场、执业环境、头部律所、招聘律师岗位等做一些较为全面的调研工作。律师行业的信息公开程度,远比企业法务要高,很多信息在网络上都可以很容易获取到。

  对于招聘律师的岗位信息,多在律协和律所官网、公众号有发布,除此以外还有一些专门发布法律职业招聘信息的公众号,了解是律所招聘还是团队招聘,具体的条件、报酬

  其实,所有的选择都是在权衡利弊之后。职业规划对于律师和法务,都一样重要。“围城”内外,闭眼聆听自己内心的呼唤,看远,看淡。除了生计之外,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理想和生活的较量才是始终要做的功课。不管在什么阶段,都要不断地为自己的内心需求创造机会,修行强大的自我,努力才是把人生从理想化为现实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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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上那种不学习,成绩基本为0的学生,我们老师能做好这样2件事情,其实已经问心无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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